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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闻叙事学角度看机器人新闻写作的局限性

2018-10-21李薇薇

传播力研究 2018年19期

李薇薇

摘要:机器人记者是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写作领域的一次有益实践,机器人记者在数据挖掘和写作速度方面存在着优势。但是从新闻叙事学的角度分析,其作品在文本和话语结构存在局限性,具体表现为:语义理解缺陷,段落结构混乱和新闻要素缺失。受到模板的限制,叙事行为方面也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语言机械化,角度同质化和报道浅显化。

关键词:机器人新闻;新闻叙事学;新闻话语;叙事行为

“新闻”是我们司空见惯的一种叙事形态,“叙事”是报道新闻和传播信息的一种手段,穆青就曾经说过“新闻是一种叙事文”。[1]对新闻叙事学的建构问题是21世纪初学界的热门话题,1969年茨维坦·托多洛夫第一次提出“叙事学”这个术语[2]。随着“叙事学”体系建构的不断完善,许多学者开始将目光转向新闻叙事的研究上,不少学者开始提出“新闻叙事学”的概念,比如范步淹提出,“新闻叙事学是以新闻事件、叙述及叙述目的为对象,研究新闻叙事的学科”[3],比如黄挺提出“新闻叙事学是研究新闻叙事的本质、属性、功能和形式的学科,它的研究对象包括一切新闻叙事作品和新闻叙事行为”。[4]

新闻生产传播的目的是运用一定的语言系统,叙述、重构受众欲知、应知而不知的新闻事实,它的编码方式应满足人类对新闻信息的取舍和信息效益最大化的需求,即新闻话语。[5]新闻话语是新闻叙事研究的逻辑起点,新闻话语详述的事件——故事是新闻叙事研究的所指,而“叙事行为”是新闻话语完成故事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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