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土地确权改革带来的社会红利
2018-10-21刘德友
农家致富顾问·下半月 2018年3期
刘德友
摘 要 我区做为农村土地确权国家级试点单位,严格执行了2014年3月1日农业部实施的“三个规程”新标准,本着“政府为主体,公司做支撑,农民共参与”的基本原则,创新操作模式,按期圆满完成国家交给的工作任务。改革后,社会成效开始显现,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等共享该项改革形成的红利。
关键词 农村土地确权改革;新型农业经宫主体;村集体;共享改革红利;土地适度规模经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1 摸清了农民家庭承包土地现状
通过确权实测,使村集体历年来处于混乱状态的农民家庭承包土地管理做到了“底清账明”,农户实种集体土地数量、类别、原因一目了然。依据多种地的不同原因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做出相应的处理。全区确权耕地面积达到133.5万亩,比1998年承包合同面积多出14.4万亩。主要成因是:一是应进98年合同而未进合同的多地,2.25万亩。原因是园田地和饲料地约占10%,1.4万亩;大亩分地小亩进账、大垄分小垄进账等,约占5.9%,面积0.85万亩。此类情况的处理方式为完善98年合同面积,予以确权颁证。二是私自扩大种植面积多地,面积约占53%,7.6万亩。原因是拱地头多地、沿边扩展多地等。此类情况普遍存在,且农户多出面积较小,采取由现承包户免费代耕的处理方式。三是违法多种地的情况,面积约占24%,3.5万亩。原因是偏亲向友多分地,侵占集体田间道、沟渠、树床等公益设施用地,捡种其他不在家农户承包田等。此类情况为违法取得,采取有偿代耕或收回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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