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假想防卫的刑事责任
2018-10-21随庆军
当代人(下半月) 2018年8期
关键词:危害
摘要:传统观点认为,假想防卫是由于行为人对事实认识的错误而发生的,因此应以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解决其法律责任问题。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对方的行为可能不是不法侵害,那么它在主观上有过失,应当对其假想防卫所造成的侵害,负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不能预见到对方行为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无过错,假想防卫造成的影响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但这只是在“正当防卫必要限度”内的责任,对超出必要限度范围的危害结果,依然要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的刑事责任。
关键词: 假想防卫;刑事责任
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问题学界多有论述。对假想防卫的主观心理似乎也早有定论。即假想防卫是由于行为人对事实认识的错误而发生的,因此应以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解决其法律责任问题。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对方的行为可能不是不法侵害,那么它在主观上有过失,应当对其假想防卫所造成的侵害,负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预见到对方行为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无过错,假想防卫造成的影响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观点已经成为理论界的通说。表面上看也是言之有理、顺理成章,但深入其中就会发现其中有不可弥补的缺陷。
一、问题的提出
这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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