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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耕地质量管理成效与建议

2018-10-20徐霄

现代农业科技 2018年13期
关键词:土壤污染成效建议

徐霄

摘要 介绍了衢州市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和主要做法,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为衢州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及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耕地质量管理;标准农田;土壤污染;成效;建议;浙江衢州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13-0196-01

近年来,衢州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树立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理念,以标准农田建设与质量提升、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耕地占补平衡和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为重点,强化管理手段,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及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现将主要成效和做法总结如下。

1 主要成效

1.1 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

2009年以来,衢州市累计开展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31 446.33 hm2,至2017年底已有20 666.67 hm2标准农田由二等田提升至一等田。2012年以来,全市开展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73个,共提升面积3 630.174 4 hm2,累计提升资金2.99亿元。

1.2 开展标准农田质量评定与验收

近3年来,标准农田质量评定与验收面积累计达到1 054.416 hm2。其中,纳入标准农田储备库的一等田面积为107.409 1 hm2,二等田面积为947.006 9 hm2。

1.3 開展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

根据《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江省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衢州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工作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衢州市土壤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衢州市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全市设立土壤环境常规监测点75个、综合监测点35个,为进一步掌握污染情况的分布,2017年加密取样486个样点,目前农业“两区”土壤环境监测点网初步建成,并开展正常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点取样检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的变化及其变化的原因,最大限度地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1.4 深化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为了提高土壤肥力,减少化肥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化肥的利用率,衢州市通过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商品有机肥、扩大沼肥综合利用、扩大绿肥种植面积等措施,2017年完成化肥减量1 875.8 t,完成任务的117%。

2 主要做法

做到“两统一、两加强、两把关”,做好全市的耕地质量管理工作。

2.1 实行“两个规范”,在制度上严格标准农田质量管理

一是规范操作规程。按照省厅统一规定工作流程,即“申请与受理—勘测与取样—检测与评价—评定与验收”,制定了衢州市标准农田质量评定与认定工作流程图。在验收认定上,与国土部门加强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农业部门负责质量等级评定,国土部门负责面积审核。二是规范验收程序。设立衢州市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对补建标准农田质量评定引入专家评审制度,专家库成员由农业、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推荐,质量评定时由专家对评定结果进行会审。在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时引入审计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提升工作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审计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2.2 着重“两个加强”,在组织管理上保障耕地质量提升健康有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各县(市、区)建立由分管农业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县级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及各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作为该项工作的实施主体。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由农业和国土2个部门牵头实施,各县(市、区)成立了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及乡镇的职责和任务。二是加强宣传培训。为在全市营造一种保护耕地、培肥地力、增强综合生产能力的良好氛围,衢州市对市、县两级土肥技术干部进行宣传培训;同时,向农民宣传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对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培肥地力,搞好农田基本建设,调整产业结构,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2.3 严把“两道关口”,在操作上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

一是严把标准农田占补置换审核关。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农田占补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国土厅关于做好标准农田管理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实事求是、科学公正,坚持“谁勘验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充的标准农田质量等级严格把关,确保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严把商品有机肥质量管理关。实行商品有机肥定点企业协议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招投标方式,全市统一确定商品有机肥定点企业。定点企业必须规范管理、按(下转第199页)

(上接第196页)

标生产、诚信经营,建立规范的原料台账、生产台账和销售台账。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商品有机肥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县(市、区)农业局负责本辖区商品有机肥生产、销售、使用的日常监管和验证、审核及补助资金的管理,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商品有机肥产品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对违反《衢州市商品有机肥政府采购项目定点采购协议》的定点企业,立即终止当年《衢州市商品有机肥政府采购项目定点采购协议》,且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农业部门商品有机肥政府采购和享受政策补助。

3 建议

3.1 标准农田质量建设引入市场机制

建议通过政府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使标准农田质量评价、质量提升等工作走向市场运行的轨道,建议省厅出台统一的指导性文件,供各地参考执行[1-2]。

3.2 建立标准农田质量管理系统

建议由省厅牵头,联合技术部门开发标准农田质量管理系统,接入国土部门的标准农田储备库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做到储备项目、提升项目、占用及核减地块的面积与质量等级等数据能实时更新。通过系统实现标准农田占补置换核减网上申报、审批和报备[3-4]。

3.3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建议省厅尽早出台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指导各地开展新一轮的工作;统一土壤污染防治各项考核指标的统计口径,指导各地填报相关报表,确保统计数据的合理性。

4 参考文献

[1] 刘荣志,黄圣男,李厥桐.中国耕地质量保护及污染防治问题探讨[J].中国农学通报,2014(29):161-167.

[2] 邬宗应,王向东,李小刚,等.六安市金安区耕地质量建设和改良利用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14(18):6018-6019.

[3] 龚政.浅谈通江县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之对策[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5(8):87-88.

[4] 杨志海,王雅鹏,麦尔旦·吐尔孙.农户耕地质量保护性投入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兼业分化视角[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12):1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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