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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腐败”防治的几点思考

2018-10-19李林

今日财富 2018年18期
关键词:微腐败职工群众党风廉政

李林

"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优化党内政治生态,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中得出的重大判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腐败问题“零容忍”,铁腕反腐,不少“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任务进行全面部署,看准了人心向背,深得民心。

其实,严重的腐败问题往往是从看似不起眼的“微腐败”开始。“微腐败”又被称为“亚腐败”、“非典型性腐败”,指基层大量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目前,基层“微腐败”呈现出易发多发、量大面广的状态,不少基层党员干部越过红线,“微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必须及时掌握基层“微腐败”新动向,洞察其现象特征、认清其成因、找到治理的对策和清除的路径,精准发力,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

一、微腐败的特点及现象

在我们企业内部, “微腐败”的影子可不少见,其突出特征就是对公权力的误解,打擦边球、顺手牵羊、能沾就沾,损害的是普通职工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职工对党的信任,“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是危言耸听。“微腐败”,既小而全又广而泛 ,“小”、“多”、“惑”、“近”是它几个最鲜明的特性。简单梳理,“微腐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漠视群众、高高在上。有的党员干部在岗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工作、对职工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淡薄,甚至暗地里吃拿卡要,影响极其恶劣。

(二)虚假报销,套取资金。有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虚假发票列支费用,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现金;有的利用真发票伪造业务接待、出差(培训)事由、办公用品采购、油料、维修等交易信息,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甚至有集体行为,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

(三)手段翻新,更加隐蔽。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的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酒楼、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城郊农家乐、小区饭馆等,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违规公务用车,在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问题;在反腐高压下,改给现金红包为发微信“红包”,或是组织聚会发个纪念品,交流经验设个奖项,可谓五花八门,更加隐蔽。

二、微腐败的危害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它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虽不像“老虎”“苍蝇”那么受人关注、可憎可恶,但与普通职工关系密切,量多面广,形式多样,繁衍派生能力强。它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是产生“老虎”“苍蝇”的温床。“微腐败”相对于让人锒铛入狱的“大腐败”而言,往往显得微不足道,并且不易让人察觉。

(一)“微腐败”存在范围广,腐蚀黨员干部。当前,从上自下,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管理人员都有“微腐败”现象,造成不良风气横行,破坏政治生态环境和企业形象,给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带来极大阻力。

(二)“微腐败”往往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坏干群关系。“微腐败”普遍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往往让群众极度反感、厌恶,极大地破坏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导致普通职工失去对党和企业的信任,严重损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与党的群众路线方针背道而驰。

(三)腐败的本质并无“微”“大”之分,败坏社会风气。一旦踏入“腐败”的泥潭,如果不能及时自我反省,自我救赎,只能越陷越深,直至毁灭。“微腐败”是一种瘟疫,一旦传播开来,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党风政风与社会风气紧密相连,若任凭“微腐败”大行其道,党员干部纷纷效仿,就带带坏一个区域的社会风气。

三、微腐败的产生原因

(一)廉洁从业思想观念淡薄。少数党员干部个人思想道德滑坡,没有认真领会反腐倡廉工作精神实质,存在侥幸心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自律意识不足。在主观上以自我为中心,贪小便宜。别人能拿的,我也能拿,领导弄大的,我就弄小的,“雁过拔毛,雨过湿衣” ,将手中的职权作为捞取好处的法码。

(二)“微”权力相对失控。权力过于集中,甚至监督部门起不了监督作用,那么腐败产生就是必然。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行使职权,使各种活动处于有序状态,保证企业目标得以实现,在职工眼里,领导干部就是权力的化身。但是,并非每个领导干部都能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也都有七情六欲,个人的物质利益也需要得到满足,于是有的领导干部将手中握有的权力私有化,自身不正,搞起腐败。如果领导干部本身和纪检监督都失去作用,利用权力用来实现个人私利,那么腐败现象产生就成了必然。

(三)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取私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有的单位虽然制定有制度,但是只是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发挥不了关键作用。尚待完善的制度没有为人们开辟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宽广渠道,却为腐败分子的“微腐败”留下了许多逃避打击的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腐败分子的不法行为。

四、微腐败的治理对策

当前,基层“微腐败”问题普遍存在,遏制“微腐败”成为反腐倡廉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防微杜渐,从思想上拒绝、从行为上杜绝任何“微腐败”的行为,坚决不踩腐败这条红线。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着力强化党性教育。思想道德修养是党员干部预防“微腐败”的第一道防线,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提高思想修养和政治素质利用多平台通报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让党员干部内心深处建立一道牢固的杜绝“微腐败”的精神“长城”。

(二)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是治理“微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真正抓落实,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谈话、诫勉谈话、劲射谈话等工作,促使预防“微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针对不同级别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科学的防控措施,构建有效的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防止基层“微腐败”问题滋生。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下发通知等方式,重申党纪党规,打好预防针。

(三)着力强化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确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干部用权,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采取上墙、公示栏、网上公开等形式,持续推进“微”权利公开,让职工群众真正看得懂、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做到方向明、路数清,行得端、坐得正,经得起时间、实践和群众的检验。整合党风廉政考核、审计核查、财务稽核、制度检查等工作,全面建立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让党员干部规范用权,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作者单位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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