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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二阶段效率研究

2018-10-19谢蕾蕾

关键词:净收入家庭收入低收入

谢蕾蕾, 张 果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46)

一、引言

近些年来,有关学者对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的研究颇多,研究方法和角度呈现多样化。其中,嵇雷等运用模糊综合评价,以湖北咸宁市为例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政策效果进行评价[1];陈昱等通过建立logistic模型,对四川、湖南、湖北三省水库移民安置区居民的土地流转意愿进行了实证分析[2];姜茫等以遂宁市为调查对象,对水库移民进行了抽样调查,分别从后扶政策的实施对移民收入、生产生活水平等方面做了分析[3];徐鑫等运用人工神经网络,对北京市各个区县水库移民进行后扶政策效果分析[4];李居英利用熵值法,通过对江西省水库移民村进行了实地调研,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进行了效果研究[5];邱元锋等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湖北丹江口等三个不同类型水库进行了满意度和影响因素研究[6]。

已有的研究多是针对后扶政策的绝对影响进行评价,对于后扶政策效率的研究并不多,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进行效率分解的更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对移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作用机理和传导路径,后扶政策效率的分阶段测算,不仅是对政策作用机理和传导路径的验证,同时也利于寻找政策的实施效率洼地,有针对性地改革和完善,实现精准扶持。基于此,本研究以安阳县南海水库8个移民安置村为调查样本,在对样本户监测调研的基础上,运用后扶政策对家庭收入以及家庭收入对生活质量影响的两阶段DEA模型测算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综合效率,并进行综合效率的分解研究,剖析政策实施效率低下成因,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水库移民后扶政策。

二、数据、变量与研究方法

1.数据来源

以南海水库安置移民为样本对象,采用访谈和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南海水库移民采用分散方式进行安置,分布较广,由于条件限制,样本的选取采用分阶段抽样的方法进行,从南海水库涉及到的安阳县移民安置点中随机抽选了8个移民安置村进行调查,移民样本户抽取比例为所在村组总移民家庭户数的5%~10%,要求不少于15户。同时,考虑到收入的重要性,按照经济收入高、中、低为2∶6∶2的比例抽取样本户。安阳县水库移民调查问卷共125份,其中有效问卷120份,有效回收率为96%。

2.阶段划分和变量选取

(1)阶段划分

消费理论中消费水平是影响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收入水平是影响消费水平的主要因素,对于水库移民而言,国家后期扶持政策对其收入水平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基于此构造政策实施效果的两阶段传导路径:第一阶段反映后扶政策对移民收入水平的作用机理,其测算的效率值代表后扶政策的直接效率;第二阶段反映移民收入水平对生活质量的作用,该阶段测算的效率值与第一阶段效率值进行汇总,表现为后扶政策的间接效率。将第一、第二阶段效率进行整合,则为后扶政策的综合效果(直接效率和间接效率)。

(2)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水库移民后扶政策作用机理的推导,分别构建两阶段效率测算指标体系,各测算指标及其解释见表1。

表1 两阶段效率测算指标体系

注:①人均社会保障性收入是指除了后扶直补资金外的转移净收入,包括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报销医疗费、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等;四大类收入的核算口径和内容与国家统计局相关指标一致。

(3)研究方法

研究采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进行效率测算。DEA是1978年由美国著名的运筹学家A.Charnes和W.W.Cooper等学者提出,以数学规划模型比较DMU之间的相对效率的一种效率评价方法。常用的DEA模型是规模报酬不变模型(CCR)和规模报酬可变模型(BCC)[7]。通过对效率的测算,可将决策单元分为弱DEA纯技术有效、DEA纯技术无效和DEA纯技术有效[7]。

BCC模型将测算的综合效率可分解为规模效率(scale efficiency)和纯技术效率(pure technical inefficiency)。

综合效率(crste)=纯技术效率(vrste)×规模效率(scale)。

纯技术效率是规模效率下的效率,反映管理和技术等因素影响的生产效率,规模效率是纯技术效率下的效率,反映由于规模因素影响的生产效率。本研究将综合效率分解为二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纯技术效率定义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安置方式,规模效率定义为后扶政策投入的规模。第二阶段纯技术效率定义为消费观念,规模效率定义为家庭收入。

(4)决策单元(DMU)的确定

已有文献对DMU的确定方法比较单一。刘建林[8],黄洪坤[7]等多数以区域属性为划分基础,而没有考虑到不同收入水平下移民特征的差异。本文将120个样本户按照家庭人均收入平均分为5个层次,每个层次有24个样本户,收入从低到高依次为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收入户、高收入户。每个等级看作一个DMU,选择评估模型,对投入产出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构造最佳生产前沿面,将每个DMU与构成的最佳生产前沿面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各收入层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相对效率。

三、测算结果和分析

1.综合效率分析

2015年和2016年两阶段综合效率的测算采用加权平均方式得到。第一阶段按照测算指标体系计算综合效率,将四种综合效率进行加权平均作为第一阶段总效率,权重为各个收入占比,即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第二阶段同样按照指标体系计算出四个效率,再对四种效率进行加权平均得到第二阶段总效率。对两阶段分别分析后扶政策有效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效的必要条件是两阶段均有效。

(1)第一阶段综合效率分析

安阳县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平均技术效率水平较高,各收入层次利用现有资源的能力较高,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2015和2016年安阳县水库移民综合效率分别为0.841和0.815,但2016年各收入层利用现有后扶投入资源提高收入的效率比2015年低。

从平均技术效率水平和各收入层次的具体情况来看,不同收入层次群体实现投入-产出最大化的能力差异较大。完全有效的收入群体集中在高收入户和中等偏上收入户,效率最低的集中在低收入户和中等偏下收入户。2015年后扶政策投入对于高收入户效率为1,2016年后扶政策投入对于中等偏上收入户效率为1,完全有效,不存在冗余。但低收入户和中等偏下收入户对于后扶政策投入资源的利用效率偏低,2015年效率分别为0.686和0.605,2016年分别为0.697和0.592。可见后期扶持政策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从各类收入的效率水平看,第一阶段经营净收入和工资净收入的平均技术效率均低于综合技术效率,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的平均技术效率高于综合技术效率。①高收入群体利用后扶政策投入资源增加经营净收入的能力最高,低收入户相对较弱。经营净收入作为产出的效率中,2015年和2016年的平均效率为0.748和0.709。其中高收入户2015年和2016年的效率均为1,完全有效,低收入的效率最低,分别为0.307和0.454。②工资净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构成,因此后扶政策投入增加工资净收入的能力和家庭人均收入的多少成正比例关系。2015年和2016年工资净收入的平均效率分别为0.703和0.676,其中中等偏上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的效率均为1,不存在冗余,完全有效。低收入户的效率最低,两年分别为0.149和0.160。③后扶政策投入对于转移净收入完全有效,且不存在不同收入层次效率的差异。2015年和2016年转移净收入的产出平均效率均为1,不同收入层次的效率也为1。④财产净收入作为产出的效率中,2015年和2016年的平均效率为0.934和0.912,相对较高。其中2015年完全有效的收入层次为中等收入和高收入户;2016年完全有效的收入层次为中等偏上收入户。其他收入层次的效率差异不大,均集中在0.83到0.97之间,不同收入层次群体对于后扶政策投入资源的利用能力相对较高。

表2 第一阶段加权综合技术效率和分技术效率对比(2015—2016年)

(2)第二阶段综合效率分析

南海水库移民利用现有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的能力低于利用现有后扶政策投入资源提高生活收入的能力。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第二阶段综合技术效率分别为0.763和0.734,相对于第一阶段均有所下降。

基于收入水平的综合效率对比分析:低收入户家庭人均收入相对较低,较多的收入用于消费,储蓄较少,因此低收入户第二阶段的效率均为1,完全有效,不存在冗余。其他层次收入户的效率差异较小,全都集中在0.56和0.74之间。中等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群体更加注重增加消费来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因此他们的综合技术效率都集中在0.7和0.75之间,相对较高。中等偏上收入户进行消费的水平相对于其他收入层次较低,中等偏上收入户还有较大消费空间来增加自身生活质量。

基于收入种类的综合效率对比分析:2015年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的效率高于2016年;2015年工资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效率低于2016年。其中2015年和2016年经营净收入均大于综合技术效率;2015年和2016年工资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均小于综合技术效率;2015年的财产净收入大于综合技术效率,2016年则小于综合技术效率。①2015年和2016年第二阶段经营净收入作为收入的效率分别为0.834和0.793。低收入户2015年和2016年的效率均为1,完全有效,可见低收入户利用经营净收入来进行消费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的能力较高。换言之,经营净收入是低收入户进行消费的主要收入来源。2016年中等收入户的效率也为1,不存在冗余。但是中等偏上收入户效率最低,可见中等偏上收入户在现有经营净收入水平下的消费水平有很大提升空间。②2015年和2016年工资净收入作为产出的效率分别为0.445和0.438。2015年和2016年低收入户的效率为1,完全有效,不存在冗余,说明低收入户利用现有工资净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能力较强。其他收入种类的效率较低,集中在0.24和0.35之间,说明其他收入层次的群体在现有的工资净收入水平下进行消费的水平较低。③转移净收入作为投入的效率中,收入低的群体效率较低,收入高的群体效率相对较高。④财产净收入作为投入的效率中,2015年和2016年高收入的效率均为1,其他收入层次2016年的效率相较于2015年均有所下降。其他收入层次相较于高收入户消费有所下降,利用现有财产净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的能力有所下降。

表3 第二阶段加权综合技术效率和分技术效率对比(2015—2016年)

2.综合效率因素分解

(1)第一阶段效率因素分解

2015年和2016年第一阶段的投入产出对于高收入户完全有效,各收入层效率存在较大差异。收入高的群体效率较高,收入低的群体效率较低。第一阶段效率偏低主要是规模技术低下造成,即后期扶持政策投入不足。

2015年和2016年第一阶段综合效率的均值分别为0.841、0.815。2015年高收入户和2016年中等偏上收入户效率为1,冗余为0,规模收益为不变,说明在2016年该阶段的后扶投入中对于高收入群体完全有效,高收入群体在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都是最优状态,不需要调整后扶政策安置方式,也不需要增加投入或者产出,更不需要改变规模。

对于低收入户,2015年的纯技术效率小于规模效率,纯技术效率的无效性大于规模效率的无效性,低收入户第一阶段效率低下主要是由于移民安置方式不恰当。2016年纯技术效率为1,规模效率为0.697,纯技术效率的无效性是由于规模效率无效,政府2016年后扶投入不足。对于中等偏下收入户,2015年和2016年纯技术效率的无效性均大于规模效率的无效性,效率低下主要原因是规模效率低下,对于中等偏下收入户存在后扶政策投入不足。对于中等收入户,2015年纯技术效率为1,技术效率不高是由于规模效率不高,后扶政策不足。2016年纯技术效率小于规模效率,效率低下主要由于纯技术效率不足。2016年政府加大了对于中等收入户的后扶投入,却出现了于移民不恰当的扶持方式。对于中等偏上收入户,2016年完全有效。2015年的效率不足主要是由于规模效率低下造成,后扶投入不足。高收入户,2015年综合效率完全有效。2016年纯技术效率为1,规模效率为0.996。综合效率无效是由于规模效率无效造成,后扶政策对于高收入户的投入不足。

(2)第二阶段效率因素分解

2015年和2016年第二阶段低收入户的效率最优,不存在冗余。规模效率不足是第二阶段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即第二阶段存在明显收入不足。

2015年和2016年第二阶段综合效率的均值分别为0.760和0.734。纯技术效率的均值分别为0.910和0.854,规模效率的均值分别为0.500和0.507。2015年和2016年低收入户的效率均为1,完全有效,不存在冗余。

低收入户利用现有收入进行消费提高生活水平的能力相对最优。中等偏下收入户中,2015年和2016年均存在规模效率小于纯技术效率,规模效率的无效性大于纯技术效率的无效性,存在收入投入不足。对于中等收入户,2015年和2016年的纯技术效率均为0.740,且技术效率均大于规模效率,规模技术效率的无效性大于纯技术效率的无效性,存在收入和消费不匹配,消费过多而获得收入不足。2015年和2016年中等偏上收入户技术效率为0.650和0.568,纯技术效率分别为0.910和0.854,规模效率分别为0.410和0.414。规模效率的无效性大于纯技术效率的无效性,出现效率不足的主要原因为家庭收入不足。高收入户2015年和2016年纯技术效率均为1,效率不足完全由于规模效率不足造成。

表4 两阶段移民后扶政策效率因素拆解对比(2015—2016年)

四、主要结论

第一,水库移民户利用后扶政策提升收入水平的效率与其收入水平正向相关,不同收入的综合效率差异较大,大部分综合效率不足主要由规模报酬效率低下造成。

对于低收入群体,政府应加大对于水库扶持资金和人力物力的投入,但是低收入户的转移净收入已达到饱和,应该在其他方面增加投入,比如增加人均耕地面积、家庭财产补贴等方式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家庭收入。2015年和2016年,后扶政策对于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家庭收入的效率均偏低,其无效性主要由后扶政策投入不合理造成。政府应该调整对于水库移民的直接补贴,可以增加对移民区的基础建设的投入,间接提高移民收入水平,进而提高移民生活水平。中等收入群体2015年的无效性更多由技术效率低下造成,2016年主要由规模效率低下造成。对于该层次的收入群体应该更加注重加大对于水库移民的后扶政策的投入,进而增加家庭收入,提高生活质量。中等偏上收入群体2015年存在后扶投入不足造成的无效,2016年调整了投入,实现了效率为1的完全有效。对于高收入群体在2015年技术效率为1,效率不足完全由规模效率不足造成,规模收益递增,政府应当加大水库移民转移净收入之外的投入,提高移民家庭收入水平。

第二,水库移民利用收入提升生活质量的效率普遍低于利用政策创收的效率,规模效率不足是综合技术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家庭收入影响消费,消费水平决定生活质量,家庭收入在后扶政策投入和家庭生活质量之间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提高水库移民生活应从根源上提高家庭人均收入。在后扶政策对于移民家庭收入影响的第一阶段中,后扶投入不足是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政府应加大对于水库移民的后扶直补资金、人均耕地面积等后扶政策投入,同时应改变对于中等偏下收入户和中等收入户的安置方式,将后扶投入分散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减少后扶投入利用不充分造成的浪费,以此来提高移民家庭人均收入,缓解第二阶段家庭人均收入投入不足造成的效率低下,增加消费,提高移民家庭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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