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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基层党组织如何做好党费自查与收缴工作

2018-09-25黄辉

教育教学论坛 2018年29期
关键词:党费两学一做知识分子

黄辉

摘要:本文通过研究实行党费收缴制度过程中党组织与党员尤其是知识分子党员之间的矛盾冲突的解决方式、途径,分析高校基层党组织如何在新形势下具体地实施民主集中制,如何处理与党员尤其是知识分子党员的关系。

关键词:“两学一做”;党费;民主集中;知识分子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29-0046-02

一、引言

本文的源起是中国共产党自2016年发起的“两学一做”党费自查全国性活动。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有效教育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专项检查要求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组织落实。活动的落实过程中,党内成员有过一些议论。有些质疑该活动的程序合法性,一些人面对提高了的党费表现出不情愿,甚至有极个别人因不愿(补)交党费而面临退党的境地。而作者以本人所在党支部为例,试分析基层党组织如何积极运用历史教育、政策制度教育,通过开党会、上党课、线上沟通等方式基本圆满完成了这一活动。这一过程也引发了我对个人与决策、执行部门的冲突与问题解决的思考、党内民主与集中关系的思考,也形成了本文的框架。

二、党员同志的困惑

党费自查活动开始之初有的党员同志对这一活动有一些困惑和疑问。比如,作者所在的党支部中就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之前一直维持那样的缴费标准,而现在突然一番自查后,就说大家都没交够党费,要大家补交?之前的标准是如何定的?现在的补交标准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是通过一次会议大家讨论制定标准后再执行?为什么补交标准没有事先公开透明地征询大家的意见?经过分析,作者认为这些问题可以集中反映一些同志两方面的疑问:收缴时间的划定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根据这两点,作者所在的党支部决定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党会上,增开一次党费知识学习的党课,从历史方面、政策方面、制度方面教育党员,自觉做好党费自查与上缴工作。

三、党费的源起

1850年,马克思、恩格斯主持制定的“共产主义同盟章程”中,就有“盟员必须缴纳盟费”的规定(见第九章《盟的经费》)。1903年,列宁把在物质上帮助党作为党员的条件之一[1]。

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了第一个党章,在“经费”一章规定,党的经费由党费、党内派捐和党外协助三部分组成。党费的征收标准是:“党员月薪在五十元以内者,月缴党费一元;在五十元以外者,月缴党费按月薪十分之一计算;无月薪者及月薪不满二十元之工人,每月缴费二角;失业工人及在狱党员均免缴党费。”还规定:“本党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之”[2]。1923年,中央政治局在修正章程时,对缴纳党费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党员月薪在30元以内者,缴0.2元;在30元以上至60元者,缴1元;60元以上至100元者,缴月薪的1/20;在100元以上者,缴月薪的1/10;失业工人及在狱党员均免缴党费”[3]。1927年6月1日,武汉五大中共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第一条规定:“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凡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服从党的决议,参加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4]。可见,从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按时缴纳党费就被规定为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正式写入各时期党的章程的。而且党费上缴标准,即党费与收入的比例也是有据可查的。高校党员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比较高,通过历史渊源的讲解,同志们很快明白党费标准的制定确实是通过会议讨论后确定的;比较后甚至发现我党早期的党费标准还比现阶段高。

四、政策教育

历史上我们党的缴费标准有据可查,现在党费收缴标准就更要有据可查。“两学一做”党费自查活动和目前的党费缴纳比例所依据的标准来自中共中央组织部于2008年2月4日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5],该规定应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在党课上,当党员们看到这本小册子的时候,也就明白了自查活动所要求的自2008年4月起自查与补交的时间划定问题了。不仅如此,不同身份、收入的党员所缴党费的各标准也都明晰地列在该规定中。党课根据高校教师的身份和各项常见收入,对照规定的相关解释,把标准中“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等概念举例说明,同志们认识到这一标准并不是不合理的,化解了心中疑问,党课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五、制度教育

这一活动得以顺利展开并圆满结束,依仗的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按照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就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各级党组织都要不断加强对党员的党的制度的教育。

作为与时俱进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欢迎党员提出不同的意见、建议,并致力于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也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发扬党内民主是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的。在本次活动中,从党的中央委员会到每一个支部,都充分发扬了民主,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组織党员参与党内问题的讨论。党组织充分听取了党员的意见,集思广益,完善了决策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这一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各级党委、党员干部要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的权威。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大政方针和法律制度,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等等,必须统一。无论哪一级党组织,无论担任何种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都要自觉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决不能各行其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为了自己地区、部门、单位的一点利益,闹矛盾,闹独立性。这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原则,也是重要的政治纪律[6]。

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进一步推进,经过各级党委、党支部干部、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自觉、按时、按标准向组织缴纳党费也已经常态化、制度化。

六、总结

在历史上的收缴党费过程中,组织与个体间也有矛盾与冲突,消解冲突的路径选择一定是多种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比如王建华[7]认为,解决矛盾的过程,就是组织走向成熟的过程,透过组织建设中的矛盾冲突,可以看清政党塑造自我的动态过程,看清政党成长的内在肌理。通过他梳理的民主革命时期党费缴纳相关规定的变化可以看出,以党费缴纳为代表的组织变革就是一个逐步贴近各地社会生态的过程。又如李荣田[8]认为,自1949年以来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缴纳党费的标准;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

高校基层党组织里,蕴藏着大批专业知识丰富、文化水准较高的党员知识分子,怎样调动他们的政治热情和党建积极性,是基层党组织面对的大问题[9]。包括党费自查和收缴工作在内的“两学一做”是党建基础性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的延伸。特别是,中共教育部党组最近专门印发文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文件,系统地阐述了教师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发挥教师党支部的主体作用、突出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优化支部设置、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员作用等几个方面。本文正好契合了这一部署,分析了新形势下的民主集中制可能实施的模式与途径,试图为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有效管理组织机制做一些有实际意义和用途的学术研究和应用实践。

参考文献:

[1]刘培强.关于高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几点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6,(10):11-12.

[2]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97—98.

[3]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712.

[4]中央组织部研究室.组织工作通讯102期[Z].北京:中央组织部研究室,1955:12.

[5]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交纳手册[Z].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1-10.

[6]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Z].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432.

[7]王建华.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情况的历史考察[J].中共黨史研究,2011,(9):58-65.

[8]李荣田.中共执政初期的党费制度(1949-1956)[J].党的文献,2012,(4):81-86.

[9]安蓉泉.基层党建三大机制的探索与思考[J].高等职业教育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2015年专辑),201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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