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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A与现行编目规则在责任说明描述中的差异分析

2018-09-21邓福泉

新世纪图书馆 2018年6期

摘 要 论文对RDA与现行编目规则在责任说明描述方面存在的主要差异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RDA的最大优点是缩减了方括号的使用范围,其主要缺点是缺少相应的附注说明。

关键词 RDA ISBD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 责任说明

分类号 G254.3

DOI 10.16810/j.cnki.1672-514X.2018.06.006

RDA(资源描述与检索) 作为最新的国际编目规则,在国际编目界得到广泛推广是大势所趋。但由于目前RDA的编目示例都是以英文资源为编目对象,以MARC21格式为编目手段,所以目前我国编目界关于RDA的研究也仅仅是停留在如何用MARC21格式编制西文文献目录的阶段,而并未涉及(更谈不上深入研究)如何按RDA标准用CNMARC格式编制中文文献目录的问题。然而,作为我国编目主體的中文资源不可能(也不应该)永远按着现行规则编目。为尽快推进我国中文资源实施RDA编目的进程,洞悉RDA与现行编目规则之间的差异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但限于篇幅,本文仅就其在责任说明描述中的差异进行分析讨论。

1 责任说明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描述差异

目前,在我国中文编目中所依据的主要编目规则有两个,分别是《国际标准书目著录(统一版)》(简称ISBD)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版)》(简称《规则》)。在现行编目规则中,规定信息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即指针对某一特定类型文献中的各个著录项目而专门指定的著录信息来源。尽管RDA取消了规定信息源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首选信息源,但仅就普通图书的责任说明单元(RDA称为元素) 的著录情况而言,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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