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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字典纠纷案落槌法院认定其为未注册驰名商标

2018-09-21

上海企业 2018年5期

《新华字典》在无数中国人心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具有“国典”之名。正因其家喻户晓的高知名度,市面上出现了冠以“新华字典”字样的多种版本的图书。2016年,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以“擅自生产和销售打着‘新华字典名义的辞书,导致市场混淆”为由,将华语教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340万元。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此案。法院判决被告华语出版社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等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商务印书馆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27万余元。

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这起“新华字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十大案例之一。

商务印书馆诉讨商标权

在许多读者的印象中,《新华字典》一直都由商务印书馆负责出版发行,以致人们谈及“新华字典”,就想到商务印书馆。然而,由于其未注册相关商标,导致一些出版社擅自生产和销售打着“新华字典”名义的辞书。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了冠以“新华字典”字样的多种版本的图书。据《经济日报》报道,早在1999年,有关部门就制定了对打击侵权盗版等违法活动的措施,指出“《新华字典》等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重点工具书,这些图书在汉语言普及与研究,以及语言教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以“擅自生产和销售打着‘新华字典名义的辞书,导致市场混淆”为由,与华语教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展开商标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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