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变化·定位精准·创新驱动
2018-09-20葛金松张瑶
戏剧之家 2018年20期
葛金松 张瑶
【摘 要】校企合作是产学合作教育开展的前提,然而我国大部分校企合作目前处于“形同虚设”的境地。结合学校教育和社会诉求,从校企主体权责关系定位、“校企命运共同体”的跃升,“效益和实际经济”模式等方面来分析民办高校校企合作教育模式。
【关键词】主体定位;权责关系;创新驱动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1007-0125(2018)20-0193-01
由于社会对人才的多元化诉求和数量的快速扩张在步调上的不一致,使得民办高校招生与创办建设举步维艰,摇摆不定,民办高校在校企合作教育上“虚火上升”。
一、民办高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在本体上的缺失
本体在新时期的不断变迁和更迭,使得学校、政府、企业在教育的开展和人才培养上很难达成一个契合点。学校与行业、企业间的良性互动不够,“互利共生”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从而造成学、教、用的分离和一定程度的“脱节”。
(一)民办高等院校在行业企业需求的对接上存在偏差。民办高等院校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在政策和社会双向作用下可谓遍地开花,但是由于本体的认知模糊性和急功近利性,在诸多专业设置等方面与企业需求存在偏差,校企联合培养仍然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在培养方式、课程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合作。
(二)学校与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上的动力不足。目前,多数校企合作是以短期的、不规范的,靠双方感情和人脉关系而建立起的低层次合作。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和接纳者,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源自其经营目标,加之风险预期值的不确定性,使得诸多企业举棋不定和“隔岸观火”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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