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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大棚房遏制农地非农化

2018-09-20郭鹏

民生周刊 2018年17期
关键词:违规违法京津冀

郭鹏

四季都能收获瓜果蔬菜的农业大棚,在我国农村特别是城市近郊十分常见。但近年,这些本该用于发展农业、在耕地上建设的农业大棚,经过非法转卖、以租代售、违法增加居住功能后,摇身一变为私家庄园,大棚成了大棚房。

大棚房里配有卧室、厨房、客厅,甚至有的还建有游泳池、地下酒窖、会所,还有艺术家在房子里搞起了展览。

针对大棚房对耕地破坏和农业发展的影响,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今年8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报多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民生周刊》记者了解到,此次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京津冀成重灾区

随着近些年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京津冀地区高企的房价逐渐带火了大棚房市场。

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此次排查发现,京津冀地区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和河北省的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

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京津冀大棚房主要表现为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

初步排查发现,不少地区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问题,表现形式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两部门初步调查认为,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还有永久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京津冀已拆除或整改大棚房项目1854个、棚数3.01万个,涉及土地面积2697亩。

两部门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除京津冀外,其他省份大棚房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青岛、潍坊等北方城市周边。

《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为进一步强化大棚房查处及整改工作,规范管理有关设施农用地,多地已经出台针对大棚房的整改标准及验收方案。比如,北京市政府近日研究通过《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标准》和《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改验收方案》。

并非新病,而是旧疾

事实上,目前正在全面整治的大棚房并非新病,而是旧疾。

据了解,京津冀等地区都曾对违规大棚房进行多次整顿和拆除,北京更是早在2006年就开始打击大棚房。

然而,被明令禁止的违规大棚房却没有销声匿迹,反而愈演愈烈。

究其原因,离不开利益驱动。有分析认为,从需求侧看,大棚房有相当市场。久居都市的城市居民大多对恬静悠闲的田园生活十分向往,而受限于禁止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等规定,不少城市居民在低廉价格的诱惑下选择大棚房,而对因此面临的风险选择无视。

从供给侧看,相比每栋大棚每年一到两万元的种菜收入,大棚房的租金要诱人得多。出租一栋大棚房或许抵得上辛苦劳作10余年,而且大多是一次付清。

面对高额利润,此类房屋开发者自然趋之若鹜。再者,与小产权房相比,大棚房还有着先天的政策优势,开发企业不断打出生态农业牌,以此表明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与普通违规建房不同,大棚房是以建设正规农业大棚为掩护的违规项目。因此,除了租金,很多大棚还以“设施农业”名义申请政府部门的政策补贴。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关于2014年“菜篮子”工程生产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新建的符合要求的中高档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市级每亩分别补贴3万元和1万元。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所研究员钟钰认为,相关政策一直鼓励补贴要给到实际生产者,但不法大棚房开发人员却“骗”到了政策补贴,造成财政上的损失。另外,本来应该生产农产品,用于农业的土地,改为其他项目后,长时间由点及线可能会造成农业供需上的不稳定。

堵住宣传途径

《民生周刊》记者了解到,大棚房多以张贴小广告或通过网络宣传。诸如一些宣传单上印有:农家院350~700平方米,16.8万元/套起。配房50平方米,独门独院,回归田园,采摘新鲜食材、享用健康食品……

有观点指出,要想遏制大棚房的蔓延,关键要堵住其宣传途径。

近日,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就违法违规发布大棚房租售信息一事,联合依法约谈58同城、赶集网、百度等公司。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认为,相关网站发布的大棚房租售信息,给不了解情况的网民带来错误引导,极易造成经济损失,引发后续不良社会影响。

北京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7条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16条相关规定,网站不得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网站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上述两部门要求,不得发布大棚房信息广告,发布农业大棚信息时不得含有可居住等信息内容;不得发布含有生活设施的农业大棚房源照片;网站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更不得通过发布谣言、“标题党”等行为误导网民。

对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将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对于存在违法发布大棚房信息的网站,北京市网信办下达了行政执法检查通知,责令网站落实整改。

牢守耕地保护红线

此外,要想防止大棚变成大棚房,相关业内人士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大棚房问题治理的认识高度。

此次由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的动员部署会明确强调,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中央土地管理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密切协同配合,坚决彻底打好清理整治攻坚战。

《民生周刊》记者获悉,此次专项行动方案,8月为准备阶段,9~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

两部门同时要求,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市、县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和抽查核实,并对辖区内专项行动成果负总责。

各督察局同步开展专项督察,对地方上报情况进行抽验,筛选典型案件并督察地方严肃查处,对自查清理不彻底、弄虚作假,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地区,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地方整改纠正,并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通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会议还强调,要站在“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坚决制止农地非农化乱象,牢牢守住不容触碰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要严字当头,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对于触碰耕地红线获得个人违法利益或由于渎职、失职导致违法问题后果严重的责任人要坚决查处。

同时,两部委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坚决防止姑息迁就、袒护包庇;要深刻汲取教訓,建立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切实将违法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标本兼治,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完善监管政策,使各项设施农业政策规定明确、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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