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状态”到“市民社会
2018-09-18王冰倩蒯慧
现代交际 2018年10期
关键词:马克思
王冰倩 蒯慧
摘要:霍布斯认为自由是国家产生的前提,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要想维护自身的自由必须建立一个能保护权利和义务的工具,因此他提出人们订立契约将权力让渡出去建立一个公共管理事务的组织机构,这就是国家;而马克思则认为国家是受历史规律支配的,具有社会性和阶级性,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导致的。文章通过比较他们论述国家的产生和消亡、权力和职能、国家体制等方面的不同,探讨对于我国政治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 霍布斯 国家理论
中图分类号:D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0-0037-03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人们将生存的共同组织形式称为部落或城邦。之后近现代众多的政治学哲学家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国家的产生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对国家问题的研究是政治学永恒的主题。这一主题贯穿在不同时期政治思想家的理论当中。其中极具代表性的就是霍布斯以“自然状态”为切入点对国家的探讨和马克思以“市民社会”为国家理论探索的起点。
一、马克思的国家理论
马克思在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其关于国家理论的相关内容,并进一步进行理论探索。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是社会历史范畴、阶级范畴,他系统地研究了国家的产生、发展和消亡,认为国家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从历史出发,探讨国家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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