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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及税务处理浅析

2018-09-17尹金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27期

尹金

摘要:我国税收管理主要采取“以票控税”的方式,近些年,国家对发票的监控日趋严格及成熟,特别是对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故意逃避税款的处罚非常严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还将承担不同程度的刑事责任。然而,在打击偷税漏税、保障国家税收的同时,国家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稳定,对“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了明确规定,也在税收政策上给予特殊要求。在全面“营改增”的大背景下,纳税人应正确认识“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避免因政策掌握不准、认识不够、处理不当,带来税务风险甚至以身涉法,同时造成国家税源流失。文章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进行论述,提出与之相关的税务处理。

关键词: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税务处理

随着国家对发票管理的日趋规范和逐步完善,特别是继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后的金税三期,强大的数据对比及稽核功能,有效地遏制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国家税款的现象。但是,还是有一些企业为谋求非法利益,利用“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善意取得”)政策进行偷逃税款,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善意取得”的正确认定以及准确运用“善意取得”相关税收政策非常的重要。

一、“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

(一)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类别

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企业或者因为法律意识不强、为逃避纳税责任谋求更大的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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