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中党员主体作用的三层内涵
2018-09-14赵燕燕
决策探索 2018年16期
赵燕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由此,党的政治建设成为当前党建研究的重要内容。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是围绕党的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原则展开的自身建设,由全党同志承担。要实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员居于主体地位,其中黨员的主体地位包含了“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和“实践主体”三层含义。
一、党员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权利主体”
从党员享有的权利来看,党员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权利主体”。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时,党员首先要行使的是知情权和参与权。作为党的一分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的政治建设渗入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纪律等各项基础建设中,全党同志应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认识领会党的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并切实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党员在党的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其次,党员要行使讨论和表决的权利,表现为党员在党内需要讨论并表决的重要问题上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党的政治建设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属于“需要讨论并表决的重要问题”,党员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主体,在实践中,党员应参与讨论并表决。再次,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属于党的工作,党员对党的工作享有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在实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此时,党员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有效的建议和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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