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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实施中民营养老机构需求探索

2018-09-12吴霞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19期
关键词:医养结合

吴霞

[提要] 随着我国养老基数的增大,从各个家庭到社区再到医疗机构,都还没做好充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照料缺失、医疗保障不足等问题突现。在如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时,要求调动各种途径的养老资源解决突显的养老问题。本文探讨在民营养老机构中实施“医养结合”的可行性与发展前景,旨在深度整合医疗养老资源与民营养老,了解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充分发挥两方的优势,使老年人能够拥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

关键词:养老需求;民营机构;医养结合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为缓解养老问题与供求关系的矛盾,政府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积极鼓励全社会兴办各类养老机构。截至2017年9月,我国有超过208万个已注册的养老机构,其中包括12,500个民办养老机构。民营养老机构数量大幅度增加,但如何提高民营机构的养老水平,解决养老与医疗的结合,2016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发布首批全国医疗单位试点确定通知,并于9月发布第二批全国医疗单位试点确定通知。以北京东城区和朝阳区为试点单位,明确试点单位应尽快建立相关机制,全面落实医疗护理一体化的重点任务。对于我国养老现状,把民营养老机构与医养结合整合起来将会事半功倍。通过民营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来整合全社会的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真正落实到“老有所养”,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精神上给予老人最大限度、最优配置的养老新模式。

一、“医养结合”与民营养老机构的结合

(一)民营养老机构经营现状。鼓励民营养老机构已经成为我国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战略选择,我国的养老产业虽然已经逐步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但民营养老机构还都不同程度上存在各种问题。首先,民营养老机构经营理念落后,资金不足也是民营养老机构遇到的常见困难,因管理水平的低下,向外融资存在相当的难度;其次,民营养老机构人力资源条件差。民营养老机构是缺乏专业人才的一大区域,只有8%的护理人员持有护理资格证书。长期以来,由于民营养老机构无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正式的人员配置,很难引进专业的护理人员。目前,就职中的员工大多缺少专业的护理技能与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尚未完全满足老年人的日常需要;再次,人们依旧受传统思想束缚,仍有大部分老人觉得在养老院养老代表着后代的不孝顺,社会舆论的压力也较大,所以老人们即使自己在家得不到任何有效的医疗保障,却依然碍于他人评价不想住进養老院;然后,政府职能与行业规范还需完善。政府对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是民营养老机构长足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在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过程中,部分职能还需更加完善;最后,民营养老机构城乡配置分布不均。一些城乡民营养老机构存在各方面配置分布不平衡现象。

民营养老机构面临以上诸多困境,要想使民营养老机构焕发新的活力,成为解决我国老龄难题的中坚力量的重要一环就是实行“医养结合”。为民营养老机构注入新的力量,使民营养老机构得到充分发展。

(二)我国“医养结合”政策的推广。近年来,我国各地逐渐开始推广“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虽然我国还尚未建立符合我国具体情况的一套医养体系,但各地通过一段时间“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与试点,也慢慢积累了一部分实战经验。从201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展开“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各地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整合各类资源,各部门之间互相协作,积极创设“覆盖城乡、功能合理、规模适宜、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新型模式体系,试图探索出一套适宜我国整体国情的、易推广的、具有可持续性的良性发展机制与服务体系,为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覆盖全民、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国家级“医养结合”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具有示范性的经验。

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应建立整体性、全面性的社会供养服务体系,让“医养结合”养老方式与之相补充,通过多样化的形式让老年人获得更多的满足感与更具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实现方式:其一,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床位、基金等具有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其机构内部设立相关医疗机构,辅之专业化的医疗团队,依据老年人的实际需要,选择一个或多个康复科室。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养老机构为闵行社会福利院和青岛福山老年公寓等。其二,在医院等卫生机构设立老年人专用区域。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各项资质都合格的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用的护理服务;另一类是将医疗卫生机构彻底改造为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的医院,以及医疗和养老等连续性服务。其三,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老年护理机构与医疗机构就具体的医疗需求进行谈判,通常包含医疗护理和绿色通道。养老机构日常工作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护理和照料。他们可以在医疗机构的培训下提供简单的护理和康复服务,而主要的医疗服务则外包给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良性互动的“双向护理模式”。

(三)老龄化下“医养结合”需求情况分析。从市场需求的角度出发,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市场上的医疗器械、药品、医生以及护理人员等养老需要也就越来越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首先,我国存在大量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慢性病问题突出老年人。2016年,国家发布《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其中显示,在医疗技术进步、老年人越来越健康的同时,依然有18.3%的老年人为失能、半失能状态,总数达4,063万人。2016年,中国近1.5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并且有“一人多病”的现象,所以更加需要专业的医疗服务。未来老年人更希望体验将日常照料和医疗保健整合起来的服务,对“医养结合”的需求也将增强;其次,中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城镇老年人的人均年收入为23,930元,农村老年人的人均年收入为7,621元,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16,538元和5,970元,年均增长率为9.1%。在2014~2015年期间,我国老年人的消费潜力预计将从约4万亿元增加到约106万亿元,GDP比重也将从约8%增加至约33%。作为未来老龄经济的支柱,医疗卫生行业具有重要而广阔的市场空间。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非常全面、服务对象非常广泛,涵盖了所有的老年人,包括健康的老人、亚健康的老人、患病需要照顾的老人和长期住院的老人。医疗和养老保障模式的服务和产品几乎覆盖了吃穿住用行、日间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文化和休闲娱乐等领域。除了传统的医疗康复护理和长期护理服务外,还包括医养房地产、老年人体能锻炼和老年人文化需要。

从政策支持力度日渐扩大的角度出发,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医疗和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医疗卫生产业化发展所需的外部政策、经济、市场和产业技术环境等都是稳定的。2013年9月,国务院就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业提出了若干建议,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推动医疗资源融入到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中来。特别是2015年,发布了《关于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鼓励机制。将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协同发展起来,让医养结合成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新动力。2016年4月,民政部、卫生计划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为医养结合服务的许可资质提供了一个无障碍审批环境,由此民营养老机构面临的审批难题得以解决。

二、“医养结合”实施中民营养老机构需求问题解决对策

除了寻求政府的帮助,还需要来自社会、市场资本、公共福利机构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把民营养老机构的人力资源与硬性资源提升到更高的一个层次。

(一)多方筹资支持养老机构服务多元化,实现“医养结合”。面对老年人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养老机构应根据实际情況提供多元化服务。民营养老机构要积极扩展资金来源,多层次、多角度筹集资金。资金是一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在这方面,政府应该发挥主体责任作用,除了给予民营养老机构优惠政策和按床位目标给予财政补贴外,政府还应依靠媒体的作用着眼于扩大有前途的养老机构的影响力,并寻求投资者的支持。企业和个人可以建立非营利性基金组织,为养老机构进行义务捐助。政府可以定期公示已批准的公益性建设和运营项目的运作过程以及各类社区服务项目的具体信息、优势等,以供投资商进行参考。

(二)推动养老机构“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倡导志愿者服务。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向来是低待遇,从事相关行业的人也较少,大大限制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随着工业化发展,医养结合更需要建立一支有才能的高人才队伍。首先,需要通过市场调节和增加政府补贴,增加医疗卫生行业吸收人才的能力,提高员工薪酬福利水平,保护其合法权益。其次,在人才培养方面,一方面要在各大高校、职业培训学校设置老年护理等相关专业,建立专业的医务人员培训体系,增加职业与技能对口的能力;另一方面为正在从事养老护理相关工作的人员提高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培训,如老年护理、医疗康复等,增强其专业水平。最后,建立职业资格证制度,并按期检查,不合格的给予没收证书、不再允许其从事相关行业的惩罚。

目前,我国的民营养老机构中的护理人员多为年纪较大、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而且机构也没有足够的钱去聘请专业人员。志愿者是社会服务的中坚力量,他们之中大部分都是具备专业技能的年轻人,而且乐于为他人服务。志愿者服务可以为民营养老机构节省一大笔资金支出,推动建立志愿者服务体系,吸引志愿者加入到养老事业,分担民营养老机构的困难,有利于民营养老机构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政府坚持主体责任依法培育民营养老机构。第一,政府要试着放权,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建立灵活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对民营机构的优惠和限制政策,刺激民营资本的投入;第二,政府的财政补贴也是民营养老机构的重要资金来源,根据每个养老院的实际需要进行划分,使其可以获得对口帮助。提高民营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公办、民营养老机构齐头并进,共同成为负担养老的中坚力量。不能只依靠经营的收入和社会捐赠;第三,护理人员是养老院发展最不可或缺的。政府应通过改进待遇和加强培训,来提高护理人员素质和专业服务水平;第四,政府要支持民间创办养老协会,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如绿色通道。通过这个举措,加强各个主体之间的联系,互相监督、互相促进,优化行业竞争环境;第五,确立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完善行业内的法律规范,做到有法可依。

(四)确定民营养老机构利益定位,激发社会力量。有必要为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性和私人性利益定位。在我国民营养老机构的创立者的主要目的是得到资金回报。政策不能充分激励外部力量投入时,机构承担者就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为了使民营养老机构得到长久的发展,分担老龄化的难题,既要有财力也要有足够的激励措施来鼓励民营养老机构。因此,在政策上,不能由于民营养老机构属于私人单位,就单纯地将其定位为非营利组织。而是要将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性与私人性相结合,使私人利益占有比较大的比例。此外,政府还应为民营养老机构提供舆论支持,不再允许公众的非营利道德期望来限制其职能,也从另一个角度打消适龄老人及其家庭的不信任感。

发展民营养老机构“医养结合”不是简单的以经济发展为目标,而在新时代被赋予更多的意义,融入当地民情,加强养老服务,使老年人能够真正享受晚年生活。在预期发展路径下,逐渐建成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优秀的社会保障养老体系,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力量,政府和社会共同为老年人构建一个覆盖全国的能让老人安享晚年的社会环境和居住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梁祝昕.民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现状分析与完善——基于RATER指数的视角[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4(7).

[2]方浩.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现状特征及问题[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5).

[3]张新华.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应关注的问题及发展思路[J].社会福利,2015(2).

[4]胡亚光.当前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困境及对策探析[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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