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王室的经济管理制度刍议
2018-09-10蒋继瑞
北方论丛 2018年2期
关键词:制度
蒋继瑞
[摘要]英格兰的“羊毛集中地”制度,于1313年正式建立,1558年结束。集中地制度规定羊毛等商品需通过议会指定的港口进行对外贸易活动。该制度虽然是中世纪英格兰中央权力支持商业活动的典型制度,但是随着1467年王室将集中地的管理权出让给集中地商人,集中地制度发展逐渐偏离,中央权力退居幕后,他们不再对集中地进行强有力的管理,而将其作为敛财的基地。15世纪后半期开始,集中地制度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关键词]英格兰;英格兰王室;“羊毛集中地”制度
中世纪英格兰的羊毛,是典型的大宗出口商品,但羊毛的出口份额从12世纪开始,就被外国商人控制,英格兰中央权力和本国商人从中获利有限。“王和英格兰商人因为羊毛出口商可以通过任意港口出口羊毛而损失颇多。”庞兹指出:“到14世纪中期,英国的出口主要包括羊毛、食物等,几乎都被佛兰德和意大利商人控制。”羊毛集中地制度(staple of the wool)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在英格兰商人的积极推动下,中央权力开始通过设立集中地来管理和控制英格兰的羊毛出口,以实现获利。
集中地制度是商人按照王室或议会的规定,将若干重要的出口商品经过统一的检查,在某一个固定的港口或城镇进行出口,中世纪主要的集中地商品虽然有羊毛、锡、铅等,但羊毛占据核心地位,且集中地的很多法令也主要针对羊毛出口,因此,很多学者也将集中地称为“羊毛集中地”。
一、羊毛集中地的发展轨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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