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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美丽乡村”发展路径与方法研究——以陕西省为例

2018-09-10骆红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标准体系美丽乡村标准化

骆红

摘要:针对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以标准化原理和方法为指导,结合政策、实践与理论,客观分析目前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目标认识不统一、建设要求理解不到位、标准化意识淡薄、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阐述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管理的思路、方法与对策。

关键词:美丽乡村 标准化 标准体系 建设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Path and Method of "Standardized + Beautiful Countryside" in Shaanxi Province

Luo Hong ( Shaanxi Institude of Standardization )

Abstract: According to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countryside standardization pilot project in Shaanxi Province, with the guidance of the standardization principle and method, combining with the policy, practice and theory, objective analysis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t present,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aspects of the unity of the goal, the lack of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the lack of standardization consciousness and the imperfect management mechanism. The ideas,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beautiful countryside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re expound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beautiful countryside, standardization, standard system, construction

1 引言

美丽乡村创建是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它既秉承和发展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宗旨和思路,延续和完善相关的方针政策,又丰富和充实其内涵实质。美丽乡村建设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是对习总书记提出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具体部署与落实,是进一步以标准化手段规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管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举措。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4年关注美丽乡村建设问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建设美丽中国、构建美丽乡村,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对“三农”工作的新要求。然而,在美丽乡村建设政策的具体落地实施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认识不统一、建设管理不规范、政策执行乏力、管理机制缺失等问题,标准化的方法不仅仅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更是一种理性规范建设的必然。基于此,本文立足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现状的剖析,结合政策、实践与理论的分析,客观分析目前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标准化原理和方法为指导,阐述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管理的思路与方法。

2 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现状

2.1 美丽乡村标准化活动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三个陕西”建设,用标准化的技术手段引导和规范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引领支撑和服务作用,提升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2015年9月、2017年7月,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先后发布《关于下达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确定在陕西省境内,覆盖陕南、陕北、关中的46个村(社区)承担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此举意在用标准化手段规范指导建设的各环节,增强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标准化意识,打造“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典型,且以总结建设经验、固化建设成果为重点,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发展模式,逐步实现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化、规范化、可控化,真正实现美丽乡村保生态、惠民生和可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全省将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每年选取20个村庄参与试点,到2020年实现建设完成100个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示范村的目标。

2015年,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DB61/T 992—2015《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该地方标准在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陕西实际,从建设原则、建设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组织管理8个方面提出了定性定量要求,根据陕南、陕北、关中地域差异,细化46项量化指标要求,标准将美丽乡村建设类型分为民俗文化体验型、农村观光旅游型、现代农业发展型、传统村落保护型四个类型,意在引导各地乡村,根据各自的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特点及民俗文化传承等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工作,克服“千村一面”“忽视差异”“一刀切”“齐步走”等现象,创建具有各自发展特色的美丽乡村。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引领陕西美丽乡村的建设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帮助社会各界对《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标准的学习和理解,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专家撰写了《标准中的“美丽乡村”》一书,通过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形式,系统阐释美丽乡村与标准化的关系,深度解读标准定性和定量指标。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标准出台后,陕西省、延安市、汉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先后组织近10次宣贯培训,市、乡镇、区相关政府部门及试点村庄的近千人参加了培训。2016年10月,在陕西安康平利县召开了“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现场会暨地方标准宣贯培训会”,陜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11个厅局主要领导人、各地市分管副市长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全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村及所在县的20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上,王莉霞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并向全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村的代表们赠送了《标准中的“美丽乡村”》书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乔军部署了全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平利县介绍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经验。通过该次培训、交流与观摩学习,使标准化试点村庄对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

2.2 美丽乡村试点村庄标准化

通过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开展,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化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在第一批试点中,陕南、陕北、关中涌现出一批标准化试点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村庄,但是在调研和检查中,也发现了诸多试点村庄在建设、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标准化意识淡薄,基础薄弱。重建设,轻管理,缺规范、欠总结,仅仅关注基础设施建设及“面子工程”,忽略规范意识,缺乏对建设、管理经验的总结提炼,村庄建设、管理还停留在口头上、简单制度管理上,没有用标准及标准化方法开展试点建设。

(2) 各村在开展标准化工作中缺乏总体规划,有些茫然无措,标准化工作缺乏专业指导。目前尚未建设具有陕西省特色的、指导性强的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村庄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产业经营管理、公共服务、组织管理等环节缺少具有指导性的标准,现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难以支撑规范不同发展类型的村庄管理,系统、特色的“村标准体系”尚需建设。

(3)管理机制不健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有效合力,没有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作用,没有将村庄和村民真正作为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的主体。

2.3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系统化支撑乏力

陕西省一直将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作为提升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强民主管理的重要抓手,近几年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初显成效,在质和量上都有所突破,有些村庄在房屋改建、村庄道路、环境治理等方面探索制定了一些简易标准,标准引领规范美丽乡村建设初见端倪。但是美丽乡村标准化整体工作推进上仍相对滞后于需求,截至目前,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发布实施了3项地方标准,即DB61/T 992—2015《美丽乡村建设规范》、DB61/T 1070—2017《美丽乡村巷道建设规范》、DB61/T 1071—2017《美丽乡村庭院建设规范》,2017年审定通过了《美丽乡村涝池建设规范》《美丽乡村公墓建设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这些标准从数量到覆盖范围,都不足以支撑村庄的建设与管理,亟待从顶层设计上规范乡村标准体系建设,出台《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地方标准,明确建设管理环节的关键控制点,指引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村标准化活动的有序开展。

3 陕西省“标准化+美丽乡村”发展路径与方法探讨

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顾名思义即是利用标准化手段,以标准规范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各环节过程中的各类事项,通过标准的制定、实施,有效规范村庄规划、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长效管理。通过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的建设实施活动,总结提炼建设经验,以标准固化建设成果,建立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对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标准实施有序管理,实现科学、完整、合理、有序管理的目标。利用标准体系做好标准化规范发展蓝图,在建设过程中以目标为导向,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要求,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村庄建设主体的作用,持续有效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管理。

3.1 构建统一布局、特色突出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一系列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领域的标准集合,“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是对陕西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重点的合理规划,是立足于全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开展的需要。体系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明确,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体系构建采用关键点研究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标准化对象的分析识别,提取相关要素,从村庄基础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产业经营发展、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组织管理等主体内容,围绕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点,在技术要求、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及评价等关键环节上予以规范,构建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框架(标准体系结构图见图1)。以体系的思想实现系统化的管理。

各村应在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基础上,围绕各自村庄创建类型,以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强化产业为原则,紧扣实际需求设计研究各自的标准体系,收集涵盖村庄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编制村标准,并实施动态化管理。通过标准体系表,清晰反映出每个村庄标准的概况。切忌盲目照搬照抄先行地区的成果。

3.1.1 村庄基础建设标准子体系

包括土地利用、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给排水、供电、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用标準。标准化对象可重点关注耕地、宅基地、责任田划分等土地管理事项,新建、改建、扩建、危旧房改造、空心房综合利用等房屋管理,村庄中庭院、巷道建设管理,给排水管网设置技术要求,用电安全等内容标准的编制。

3.1.2 生态环境治理标准子体系

包括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保育、环境卫生、资源利用、美化绿化。标准化对象可重点关注农业污染的防治,如农药、化肥的使用与管理、农膜的使用与保管、秸秆的利用、农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利用。

工业污染重的关注废水、废气、废物的排放 标准。

生活污染包括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体系的相关标准、生活污水处理排放管理标准。

对山体、水体、植被进行生态保育和修复管理标准,水土流失的治理、土壤的修复治理、规范取砂、取水、取土、取石行为规范标准。

村庄环境卫生的要求,卫生公厕、卫生户厕的建设与管理标准,涝池的建设与管理标准,病媒防治管理标准。

绿化美化的管理要求标准。

3.1.3 产业化经营发展标准子体系

该部分应结合村庄类型及产业结构特色,围绕产业发展,突出民俗文化体验、农村观光旅游、现代农业发展、传统村落保护不同类型的建设模式,收集制定标准。

(1)农产品应围绕“一村一品”、特色品牌产品,农产品种子、种植田间管理、成品、加工、销售等环节收集制定标准;

(2)工业产品应围绕产品原料、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包装运输、贮存等环节制定标准,确保各环节有标准可依;

(3)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的综合标准,包括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标准;

(4)生态循环农业,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生态加工循环经济过程中的操作、管理标准;

(5)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标准;

(6)围绕现代农业,关注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等标准;

(7)针对乡村休闲观光服务业,应收集制定“农家乐”餐饮服务系列标准、民宿管理标准、相關景点管理标准等,完善“吃、住、行、乐、购”一条龙服务标准,以打造品牌为目标,制定相关服务质量及管理标准;

(8)关注乡村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外包等相关服务标准的 制定;

(9)职业农民的管理、职级标准。

3.1.4 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

包括社会保障和公共安全内容,重点关注村标准化卫生室(所、站)管理,结合卫生部门要求,制定医疗过程中的卫生操作规范、药品管理使用规范、运行管理规范、村民健康档案管理;村办幼儿园、养老机构的运行管理;便利店的管理;乡、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村扶贫救助管理。

对村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用电安全也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

3.1.5 文化建设标准子体系

包括乡风文明、文化传承、文体活动等内容。重点关注“十星文明户”“好家庭”“好邻居”等活动的评选管理,对村史馆、村图书馆、文化活动馆等也应制度化管理。制定对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文物的管理办法,以编制标准、操作规范的形式,固化农民艺术、传统手工技能、民俗活动等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3.1.6 组织管理标准子体系

实施农村党建标准化管理,以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建立村务监督制度,制定第三方居民满意度调查标准。

3.2 加强“标准化+美丽乡村”机制建设

明确“标准化+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共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以省、市、县三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为主导,村为主体,标准化服务机构为技术支撑的标准化建设运营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明确组织保证,应采取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协同,厘清职责,明确分工,统一规划、项目带动、政策扶持、资金捆绑、合力共建的方法,自下而上做决策,自上而下抓落实,由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统一标准要求,有序开展标准化建设各环节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高建设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

3.3 因地制宜,制定特色标准

为了引领、保障、支撑美丽乡村建设和管理,应积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鼓励各村围绕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组织管理制定各具特色的“村标准”。对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应该仔细辨识标准内容,将适用部分转化,补充完善细节要求,形成易于理解且便于操作、实施的村标准。

在制定标准时,各村应避免盲目相互抄袭,一定要因地制宜,结合村庄实际建设发展需要,规范管理事项的流程和要求;明确村庄建设、生态环境、产业链发展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加强公共服务、文化建设和组织管理过程中的标准化要求。

标准实施主体是村庄的广大农民,在编制村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农民的文化程度,可以采用农民易于接受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制标准,标准应简洁易懂,便于农民接受、理解和 实施。

3.4 产业引领,实现可持续发展

谋取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现有的发展经验表明,美丽乡村建设无产业无支撑,无产业无持久[1]。发展乡村产业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条件、自然优势及现有产业结构选择产业类型,要求因地制宜地培育惠及面广、效益高、有特色的主导产业,促进乡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鼓励乡村大力实施生态循环农业,推动现代农业园区、绿色产品基地建设,通过食物链连接、产业链延伸,走生态养殖、生态种植、生态加工、休闲观光之路。通过实施标准化,把一、二、三产业间相关联的技术和管理要求进行有效融合,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业观光旅游等环节形成有机联系,以标准化管理提升品质,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韵”特色主题,形成特色,铸就品牌,凝聚效应,使其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推动传统农业向特色农业、生态循环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的转型。通过标准化试点村庄的经验推广,辐射带动周边相关农业服务产业、运输、旅游、餐饮等行业得到联动发展。

3.5 做好宣传培训,促进标准实施落地

标准是一种文件、制度,如何“落地生根”,落到美丽乡村村庄建设、生产、管理实践中去,切实让标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引领、支撑、保障作用,是美丽乡村标准化活动持续关注的重点。标准体系中所有标准,特别是村标准出台后,一定要考虑民情特点,利用宣传单、墙报、农技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标准进行宣贯,营造标准化良好氛围,让农民逐步养成使用标准、依规矩办事的习惯。

4 结语

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涉及省、市、县三级政府相关部门及村民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只有理清思路,明确目标,采取政府引导、部门联动、村民参与、统筹规划、建立体系、标准引领、持续推进、步步升级的路径与方法,一张蓝图绘到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的建设,促进提升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质量。

参考文献

[1]管永详. 江苏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与对策[J]. 江苏农业科学,2014,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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