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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进退的辩证法

2018-09-04

南风窗 2018年18期
关键词:另类法治化管制

对于干部不作为问题,人们关注已久,议论已久。

我们也采取了大量措施去解决它,比如追责不作为不担当,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提倡容错文化、建立容错机制等。最近长沙市通报了一批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典型案例。从通报中提到的“举报”看,包括国有资产流失、官商勾结、滥用职权等“罪名”,的确对相关的干部都有很大的杀伤力—除了这些被澄清正名的干部,可能有的干部此前已经“中枪倒地”了。

其实,如果我们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乃至更久远的改革史,对任何一个改革者来说,“举报”屡见不鲜,如影随形。任何一个成功的改革者,不仅有一部如何把事情做成的历史,更有一部如何在各种“举报”中活下来的历史。有的到最后要不是有上级部门或者上级某一个主要领导的支持,结局就会是功亏一篑,有的甚至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并且,回顾历史,我们还可以发现一个很有趣的规律:越是正式和规范的权力制衡制度付之阙如的时候,不实举报这种另类“监督”就越流行。權力不接受或者没有正式的监督,那么就必然深深地受到另类“监督”的困扰。这也许就是社会生态自发进化出某种平衡机制的结果吧。

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在推进中的各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然要包含这样的内容,就是如何积极引导改变仍旧流行的“另类”监督文化,如何更加清晰地界定改革的“失误”和做事的规矩之间的界限,如何更加及时有力地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澄清正名。

这一点太重要了,因为改革进入深水区,对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那么在任何一项重大改革的顶层设计完成之后,干部的作为就成为决定性因素。这样说一点都不夸张。我们至少可以说出两点原因。

因为中国是一个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的大国,任何一项全国性的改革措施,各地必须因地制宜地去落实。因地制宜,不是说要搞变通、打折扣,而是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才能让改革措施落地,否则就会变成从会议到会议、从文件到文件,改革措施就会虚化,甚至还没解决老的问题就已经开始制造出新的问题。

也正是因为大国的地区差别,任何一项重大的改革,信息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畅通非常重要。40年改革开放的一条基本经验是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结合,在过往很多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地方以灵活生动的话语来向民众准确传递改革信息的案例,也同样可以看到地方以本地的鲜活经验对改革的下一步带来了启迪。而干部的不作为相当于把两种信息的通道给切断了。这就会导致任何一项重大的改革容易变成半拉子工程—改革举措看似密集出台,但在多次被不作为虚化之后,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改变的边际效益就会快速递减。

由此可以理解,在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已经四年时间,尤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建立,需要精细施工的时候,解决干部不作为的问题是何等迫切了。

话说到这里还不够。让干部不作为问题变得更加尖锐的是人们已经关注到的一种趋势,那就是一些部门和地方日益频繁使用短期性的管制手段。政府当然要监管市场和管理社会,这没有什么异议。这里说的趋势,主要是指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应对比较突出的社会经济矛盾和问题的时候,使用与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不符的管制手段,虽然的确能够取得一定效果,但本质上属于临时性的以搞掂为取向的短期行为。正因为是一种短期行为,这种管制手段既具有“反复无常”的特点,同时使用的频率也会越来越大,最终会破坏社会经济的稳定预期。

这种趋势的出现有客观原因,因为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矛盾和问题正在集中凸显,每一次凸显都可能涉及到相当数量的社会群体。在短期之内必须“控场”,以免局面进一步恶化和风险传染的压力之下,久久为功、功成不必在我的更符合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自然先被弃置一旁,轻车熟路的管制手段就派上了用场。短期行为是否会长期化可以再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从这些手段被频繁使用开始,对改革的预期的破坏也就开始了。

世界是辩证的。在改革发展上的不作为和管制手段的短期化并存,这很符合干部做事的辩证法。两者叠加在一起,恐怕才是真正可堪忧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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