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房,弄假成真告前夫
2018-09-03颜斐
百姓生活 2018年8期
颜斐
为购买第二套房,刚生下孩子不到半个月的王琳与丈夫陈锋到民政局离婚,原本说好购房后复婚,王琳却发现陈锋并没有兑现诺言。感觉被骗的王琳将前夫陳锋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新购房屋的一半产权。而陈锋也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离婚后两人签订的房屋共有协议。围绕这套房子,二人之间展开数起诉讼。
伴随着拆迁补偿、二套房或逃避夫妇债务等问题,“假离婚”成为一些家庭谋取利益的工具,但有些人却弄假成真,由此引发各种纠纷。有律师提醒说,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离了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不可小觑。
为买房优惠,夫妻约定假离婚
陈锋和王琳于2009年年底结婚,婚后居住在王琳婚前名下的房屋内。2012年,王琳有了身孕,两人计划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置一套房产。
据王琳说,陈锋经咨询得知,若再买房就是家庭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会上调,且贷款额度会降低;如果两人离婚,就能少交首付款,贷款利率也会降低。
对于陈锋假离婚后买房的建议,王琳起初很抵触,但禁不住对方百般劝说,她就答应了。
2012年9月22日,生下孩子仅10天的王琳,跟着陈锋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还对财产分割进行约定:王琳名下存款各分一半,陈锋名下汽车归他所有,婚前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年10月8日,陈锋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位于北京朝阳区一套总价款为182万余元的房屋,并缴纳了102万余元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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