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持适航证书对拖轮设备配置要求的对比分析
2018-09-01
(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 上海 200000)
引言
根据相关方需求,包括港口当局管理要求、船级社要求、船务公司要求,诸如营运作业区域要求、船舶老龄化考虑、船员成本考虑等,必要时,需将拖轮由持沿海适航证书更改为内河A级适航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持国内沿海适航证书的船舶需满足《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持内河A级适航证书的船舶需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与《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船舶设备配备包括固定灭火系统、消防泵、固定式探火与灭火系统、灭火器与其他消防设备、舵效、航行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信号设备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均有所不同,本文对照上述法规,从上述几个方面对拖轮由持沿海适航证书改为持内河A级适航证书的特殊要求进行了分析。
一、固定灭火系统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小于1000总吨的货船,机炉舱可仅设水灭火系统以代替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压力水雾灭火系统/高倍泡沫灭火系统,见表1。
表1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由上述可见,≥2000kw的拖船(海船)机炉舱应配备固定式CO2或压力水雾灭火系统,才能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
二、消防泵
不同检验规则下对消防泵的要求,见表2。
表2 不同检验规则对消防泵的要求
由上表可见,≥735kw的拖船(海船)必须配备2台独立驱动的消防泵,才能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当拖船(海船)<2000总吨时,有可能不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
三、固定式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需要安装手动报警按钮或固定式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主机总功率735kW及以上的拖船应设置供发现火灾,人员立即通知驾驶室或值班室的手动报警装置。
四、灭火器和其他消防用品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内应配备型式合适和数量足够的手提式灭火器。1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至少备有5具手提式灭火器。
机炉舱应配备手提式泡面枪、135升或45升的大型灭火器、砂箱。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消防泵检验要求,见表3。
表3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消防泵检验要求
由上述可见,《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与《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灭火器和其他消防用品的配备要求是不同的。
五、舵效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
当2台动力设备都工作时,主操舵装置能在船舶最大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速时将舵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5°,并在相同条件下在不超过28s内将舵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0°。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
应具有至少2台操舵能力满足下表要求的舵机装置动力设备;船舶在最大营运前进航速时,每台舵机装置动力设备的转舵时间应满足下表要求: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舵效检验要求,见表4。
表4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舵效检验要求
由上述可见,《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与《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舵效的要求是不同的。由于拖船的特殊操纵性能,基本上都能满足内河航区非急流航段的舵效要求。
六、航行设备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拖轮航行设备的要求,见表5。
表5 不同检验技术规则对航行设备的要求
由上表5可见,拖船由持沿海适航证书改为持内河A级适航证书时,必须配备《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的探照灯,才能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对于小于300总吨而≥883kW的拖船(海船),还应配备雷达;对于小于500总吨而≥883kW的拖船(海船),还应配备测深仪;100总吨及以上内河拖船要求配备AIS;由于拖船的特殊操纵性能,舵机指示器、推进器转速指示器,一般都能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
七、无线电通信设备
沿海与内河A级适航证书对拖轮无线电通信设备的要求,见表6。
表6 沿海与内河A级适航证书对拖轮无线电通信设备的要求
若其他设备具有接收航行安全信息功能时,河船可免设。
由上表可见,拖船由持沿海适航证书改为持内河A级适航证书时,需增配对外扩音装置,大于或等于883KW的拖船还需增配一台甚高频无线电话。
八、信号设备
沿海与内河A级适航证书对拖轮信号设备的要求,见表7。
表7 沿海与内河A级适航证书对拖轮信号设备的要求
1.顶推船舶、排筏的拖船,配备3盏白桅灯。吊拖或者吊拖又顶推船舶的拖船,配备两盏白桅灯
2.适用于吊拖排筏的拖船
3.L≥50米应配备2盏作前后锚灯用
n:顶推船和拖带长度为200m或小于200m的拖船应配备2盏垂直桅灯;拖带长度超过200m的拖船应配备3盏垂直号灯,以代替桅灯。
由上述可见,拖船由持沿海适航证书改为持内河A级适航证书时,必须配备2盏白光尾灯,取消黄色拖带灯;必须配备红、绿、白闪光灯;必要时应配备3盏白桅灯,1盏绿环照灯,1盏绿桅灯。
八、结束语
本文对拖轮由持沿海适航证书改为持内河A级适航证书的特殊要求进行了梳理,从船舶管理的角度、船舶检验的角度,避免忽视对法规、规范不同要求的错误理解。为避免理解有误,笔者建议对于拖船,《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与《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尽可能予以统一参考的标准。目前《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多以船舶总吨的大小来要求,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则多以主机总功率的大小来衡量,无法做到统一。
在现有法规规范体系下,建议拖船在建造时能尽可能《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都予以考虑,为江海直达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