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干预用于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的效果
2018-08-27林运平
大医生 2018年6期
林运平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安徽合肥 230022)
恶性心律失常为突发性心率失常疾病,发病较为突然,病情危急,极易导致患者出现心脏骤停的情况,具有较高的致死率。在临床治疗的过程中,需要给予患者全面、有效的护理干预,及时发现患者的病情变化,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提升恶性心率失常导致心跳骤停患者的生存率和预后效果,改善其生活质量,促进患者恢复[1-2]。本文旨在分析恶性心律失常至心跳骤停患者进行综合护理干预的应用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本院收治的50例恶性心律失常至心跳骤停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入院顺序分为两组,各25例。均满足《内科学》中对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诊断标准。观察组中女性10例,男性15例,年龄40~76岁,平均年龄(55.3±10.5)岁。对照组中女性12例,男性13例,年龄41~78岁,平均年龄(56.8±10.2)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所有研究对象、家属均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且本研究得到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方法
(1)对照组:采纳常规护理,包括监测生命体征,遵医嘱治疗,观察病情,做好常规的抢救准备工作。
(2)观察组:给予综合护理干预,①患者入院后,进行心电监测,对每一名患者设立独立的心电监护记录,详细记录心电波形、心律以及心率变化,一旦发现ST段急剧下降、心率急速降低,应及时告知主治医师进行对症治疗[3]。②制定应急预案,了解抢救药物使用情况,对护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明确分析,并能够作出相应的急救措施,如果患者出现甲状腺功能降低、震颤等症状,护理人员要及时告知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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