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原文是解读文本的前提
2018-08-24张怡春
语文教学与研究(综合天地) 2018年2期
关键词:文本
读书也好,解读文本也好,一定要忠实于原文。这是读书的基本原则,是正确解读文本的前提条件,也是老生常谈。
近读孙乐民先生《“始速祸焉”的“速”不是“招致”》(见《语文教学通讯·高中(A)》2016年第2期第55—56页)一文,发现孙先生对苏洵《六国论》的解读,就犯了窜改文本、张冠李戴的毛病,既误读了文本,没有正确理解“苏洵意愿”,也冤枉了荆轲和语文教材的注释者。孙先生说,“正如本文开头所说,《六国论》第四自然段是作者通过列举燕赵灭亡的事例,来说明‘不赂者以赂者丧的道理:‘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这就是说,苏洵认为燕国灭亡的根本原因是‘盖失强援,不能独完,而绝不是什么‘荆轲刺秦——即使‘刺客不行,‘智力孤危的燕国也是难以摆脱灭亡厄运的。而教材的注释者却无视作者的观点,硬要把‘荆轲刺秦说成是‘招致秦国灭燕的‘祸根,这不明摆着在跟苏洵唱反调吗?”孙先生这段话既有正确的成分,更有严重的误读,他犯了窜改文本的毛病,将苏洵《六国论》第四段中的“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窜改成“荆轲刺秦,始速祸焉”,将正误成分搅拌在一起,似是而非,很能迷惑人。
孙先生这段话从开头至“这就是说,苏洵认为燕国灭亡的根本原因是‘盖失强援,不能独完”,大体上是对的。苏洵《六国论》第四段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一段苏洵就是要论述第二个分论点“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是针对有人提出的“六国互丧,率赂秦耶”的疑问而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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