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中“容积法”的若干思考
2018-08-24李彩霞
城市建筑空间 2018年7期
韦 峰,黄 任,陈 海,李彩霞
(南宁市建筑设计院,广西 南宁 530002)
0 引言
南宁市是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住建部编制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简称《指南》)和南宁市规划管理局编制了《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简称《导则》)是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依据。对广大设计人员来说,《指南》是指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的重要依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的最重要目标值。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应满足当地规划部门对汇水区域内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要求。容积法是《指南》中计算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的最重要最常用的公式。
1 容积法基本概念和使用方法
容积法是实现径流总量控制的重要方法。在汇水区域综合雨量径流系数确定的情况下,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计算出汇水区域内各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设计调蓄容积之和,即总调蓄容积(不包括用于削减峰值流量的调节容积),以达到减少外排雨量的目的。容积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V为设计调蓄容积,m3;H为设计降雨量,mm,参照《指南》附录2;φ为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可参照《指南》表4-3进行加权平均计算;F为汇水面积,h m2。
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设计降雨量值的确定是通过统计学方法获得。根据中国气象科学数据共享服务网中国地面国际交换站气候资料数据,选取至少近30年(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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