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倡廉振兴乡村
2018-08-23王俊禄
小康 2018年23期
王俊禄
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去年10月以来,浙江台州以群众获得感为标尺,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目标,在路桥区、临海市、天台县三地试点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并于今年初在全市范围整体铺开。
通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行、探索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措施,台州突破了现行村级民主监督体制机制的局限性,助力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
小指数激发大效应
“去年我们村‘清廉指数全区第一。村里的钱每一笔都用在刀刃上,百姓心里自然有杆秤!”台州路桥区路北街道三角陈村位于主城区,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超过700万元,问及资金流转和村干部的廉洁、履职等情况,许多村民由衷竖起大拇指,夸起村里的“当家人”。
如何全面精准把握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如何科学评判村级廉情?2017年10月起,台州各地陆续制定“清廉村居”建设考核办法和“清廉指数”考评体系,明确各镇(街道)每年需完成的指标,将结果作为村居考核重要依据。
在台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广飞的办公桌上,摆着一份清廉指数考评表。考评以100分为满分,聚焦党建工作执行、各项制度落实、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清廉文化建设4个项目,下分民主决策、廉洁自律、“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8个具体指标。
“清廉指数给村干部套上了‘紧箍,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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