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翼而飞的“3100元”
2018-08-22沈成彦
检察风云 2018年13期
沈成彦
2012年8月,王某送儿子上学,回程路过一家快递公司营业网点。时值网点仓库大门大开,王某发现地上有一个钱包。见四下无人,王某拿起钱包便离开了仓库。谁知,这一切早被仓库监控拍了下来。快递公司员工刘某发现自己钱包丢失后报警,称钱包中自己的400余元以及公司营业款3100元被盗。随后警方通过监控录像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谢珏检察官坦言:“一般遇到这类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为了减刑或脱罪常常会故意少报盗窃金额,而且王某曾有盗窃前科,因此刚接手这起案件时,我以为只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
但是王某的焦急、痛苦,引起了谢珏的怀疑:这其中是不是真有隐情?于是,谢珏从监控录像到笔录口供,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再次将证据进行地毯式分析审查,同时实地走访了案发地和王某的居住地,询问了王某的家庭情况,终于发现了不少疑点。
“当时有四个地方让我觉得不太合理”,谢珏回忆道,“第一,王某对钱包中物品的细节记得特别清楚,包括几张纸币、几张银行卡,而且基本能一一对应。第二,虽然仓库中的摄像头没有拍到钱包内的金额,但王某从逃离现场到在菜场附近数钱、拿走现金并丢弃钱包的过程均被沿街的监控一一记录,在审查监控录像时,我发现他数钱的时间非常短,和正常情况下数三千多元所用时间不符。第三,事发后我走访了王某家,其家中的钱款均由妻子保管,据王某妻子回忆,案发后家里并未多出大额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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