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老赖,不让法律权威变成“一纸空文”
2018-08-22陈侃
检察风云 2018年13期
陈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共判处刑罚8687人。那么在上海范围内,对老赖的打击又取得了哪些成效呢?近日,记者走访了上海市普陀区和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了解了相关案件的情况。
如果要评选一个近年来法治热词的榜单,“老赖”这一概念绝对可以入选。去年年底形成持续刷屏之势的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老赖”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时间,关于法院执行方面的难点的讨论也再度成为热门话题。所谓老赖,其实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会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毫不夸张的说,“老赖”们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院判决结果执行难的局面,也严重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
几次三番,
视法院判决为儿戏
今年才30出头的朱筱燕原本是一家大型板材企业A公司的业务员,在公司的政策鼓励下,她也和其他一些同事一样自己出来“单干”:成为了A公司的经销商。A公司此举的本意,一方面是想要扩大销售量,另一方面也是想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本应该是一件好事,不想却成为了朱筱燕和A公司纠纷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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