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视频中的恐怖主义
2018-08-22杨皓
检察风云 2018年13期
关键词:微信
杨皓
言及恐怖主义,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离自己无比遥远,毕竟在繁忙的生活与工作中,极少会有人对如此边缘化的问题有很大兴趣。且出于种种原因,大部分人更是对恐怖主义避之不及。
但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恐怖主义似乎找到了某种新的传播途径,抖音、微博、今日头条等网络上存在的信息洪流早已填满了人们的空余时间,微信的高频度使用更是已成为了普遍现象,各类猎奇、搞笑、出位甚至低俗的内容也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易于传播。如果说某些负面内容只能算是低级趣味,那么牵扯到恐怖主义的内容却着实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今年四月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判处了一例借助微信宣扬恐怖主义的案件。
从炫耀到定罪
1988年出生的杨某祖籍甘肃,高中文化,长期在上海务工。2015年末,彼时的杨某正供职于上海某科技公司,从事车间生产工作。某日,杨某在自己的同事QQ群中收到一名同事发送的一个时长为两分二十二秒的视频,内容为数名蒙脸恐怖分子枪杀人质。杨某出于猎奇心理将该视频保存至微云虚拟储存空间。2016年1月,杨某更换了自己的手机,并从微云虚拟储存空间中又把视频重新下载至自己的手机。2016年10月11日,杨某为了炫耀,通过微信将该视频分享至由数十名手游玩家建立的“百事可乐”微信群中(群内共17名微信用户),其中有一用户在杨某将视频发送至微信群后,回复“恐怖分子”,随即引起多名群友的讨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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