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故事性”
2018-08-21吴佳骏
红岩 2018年3期
吴佳骏
“故事性”似乎是小说的专利,实则不然。散文也有故事性,诗也有,只是各种文体所承载或隐含的故事的表现形态不同罢了。对小说而言,“故事性”即是它的本体性。一个小说作者,如果不善于讲好一个故事,那他所写出来的文本就极有可能支离破碎,给读者造成阅读障碍。尽管,我们都心知肚明,一篇好的小说绝不仅仅是讲好一个故事那么简单。但“故事性”毕竟是支撑一篇小说得以成立的基础和核心。即使那些偏爱实验性探索的小说作者,把作品写得晦涩难懂,貌似要 “去故事化”,却最终也未能真正挣脱掉故事。
没有“故事性”的小说是不成立的。说穿了,任何小说都是“故事的诗学”。
那么,散文的“故事性”怎么确立呢?
跟小说有所不同。小说是“虚构的艺术”,而散文是“非虚构的艺术”(虽然一切艺术都是虚构的)。侧重点或性质的差异,使得散文可以有“故事性”,但不一定是核心。
散文的“故事性”不是靠虚构和情节来建立并推动的,而是靠内容的真实性、表达的真诚性和体验的独特性来丰富并完善的。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该文里的“故事性”一读便知,可它又的确非小说。它的“故事性”同时也是它的“审美性”和“思想性”。
有“故事性”的散文,有血有肉,骨骼强壮。至少,它不空。那种纯粹靠抒情或修辞见长的散文,或许读起来很空灵,很有美感,弹性十足,但也极易流于华而不實,造成对内容本身的遮蔽。记不清是哪位前辈作家在读完另一个作家的作品后,说过这么一句话:他很善于表达,但没什么可表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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