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的公筷
2018-08-20李开周
特别文摘 2018年8期
李开周
南北朝以前,中国人还没有学会炒菜,加工菜肴只有这么几种方式:一是腌制;二是烧烤;三是切成丝或者切成片,蘸着调料生吃;四是放到滚水里面猛煮。
加水煮熟曾经是我们最主要的做菜方式,无论是肉,还是鱼,还是蔬菜,都可以放到锅里煮。问题是过去的锅很原始,早先都带三条腿,叫作鼎或者鬲,用青铜铸成。青铜的熔点比较低,火不能太猛,烧的时间也不能太长,不然鼎或者鬲的那三条腿会软化,稀里哗啦翻倒在地,一锅肉就没法要了。所以在铁锅发明以前,中国人煮肉都不能煮到十分熟。
肉不熟怎么吃?得跟歐洲人吃牛排一样,先用刀切成小块,然后再用叉子扎起来吃,如果直接用筷子扎,那是扎不动的。所以在战国以前,中国人吃饭离不开刀叉。
战国以后,餐叉慢慢绝迹,被功能更加强大的筷子代替,餐刀也被改良成一种勺端带尖或带刃的长柄浅勺,古人称之为“匕”。从此以后,匕和筷子结成最佳拍档,在中国人的餐桌上流行了将近两千年。敦煌莫高窟第473号窟的壁画上有唐朝人聚餐的场面,男女九人围坐在一张长长的餐桌旁边,每人面前都横放着一双筷子和一只匕,筷子用来夹菜,匕用来吃饭,同时还兼具切肉的功能。
宋朝人吃饭,筷子为主,匕为辅,穷苦老百姓家里则只有筷子,而没有匕。但是上等人进餐,匕和筷子一个都不能少,而且它们分工明确:筷子只能用来夹菜,如果想要把米饭送到嘴里,则必须用匕,用筷子夹米饭是一种很没有教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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