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酱油引出的失窃案
2018-08-19常克
文史博览·文史 2018年7期
常克

这件事发生在1959年夏天,那时候我家住在湖南长沙北门外湘春街晴佳巷。
那年暑假,在安江纱厂工作的大姐要我妈去帮她带崽。临走前,我妈留下了30多元钱给我们姐弟三人做生活费,并留下了她的私章,说我哥这个月快寄钱回来了,收到钱可以做生活费,她最多两个月就回来。
那时候生活水平不高,物价也很低,一个人一个月有十来块钱生活费足够了。汇款单是要盖章的,每个月我们家都有两笔汇款,一笔是哥哥寄来的,一笔是大姐寄来的。按月按时寄来,比发工资还准时。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我父亲去世早,家里全靠母亲做点小生意维持生活。哥哥参军后,每个月有6元钱的生活津贴都存下来,每3个月寄15元回家补贴家用。转业到地方工作后,随着职务的升迁,每个月寄回家里的钱越来越多,发生失窃案那个月寄回来的是50元。
一天早上,我在睡梦中被二姐摇醒,问家里的钱到哪里去了?我说不是放在老地方吗?二姐紧张地告诉我:老地方没有!钱不见了!
我妈留下的30多元钱和那张刚刚收到还没有去邮局兑换的50元汇票都放在一个信封里,信封夹在一个大号笔记本里,笔记本放在床头书桌抽屉里。一般来说,小偷应该不会知道这么清楚。
我不相信,又自己找了一遍,信封还在,却是空的,没有了钱和那张汇票。我傻眼了。好在我醒悟快,嘱咐姐姐不要动,我去派出所报案。
当时的北站路派出所是从晴佳巷搬去留芳岭的,我认识黄户籍、李户籍,去了派出所找到他们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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