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与认识风景名胜区规划研究
2018-08-18翟洪雯
旅游纵览·行业版 2018年7期
翟洪雯
本文从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要素、规划任务与规划原理角度,结合风景名胜区的属性、分类与系统结构对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阐述,以期正确理解与认识风景名胜区规划。
一、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以下简称“《规范》”)将风景名胜区定义为风景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风景名胜区也称风景区,海外的国家公园相当于国家级风景区。
二、风景名胜区规划
(一)概念
《规范》将风景名胜区规划定义为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风景区,并发挥其多种功能作用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经相应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的风景区规划,具有法律权威性,必须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规划也称风景区规划。
(二)规划要素
通过对《规范》进行总结,笔者认为风景名胜区主要包含5方面规划内容:保护培育规划、风景游赏规划、典型景观规划、配套设施规划与开发控制规划。
1.保护培育规划。保护培育规划主要包含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等规划要素。
2.风景游赏规划。风景游赏规划主要包含与游赏活动相关的一系列规划要素,如游赏项目组织、景象展示构思等。
3.典型景观规划。典型景观规划主要包含植物、建筑、溶洞等景观规划要素。
4.开发控制规划风景。开发控制规划要素主要包含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分期发展规划等规划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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