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养老金调整重在“保基本”
2018-08-17李放赵晶晶
人民论坛 2018年20期
李放 赵晶晶
【摘要】如果数以亿计的广大城乡居民仍然主要依靠自我储蓄和子女赡养等前现代化的方式养老,这显然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地位不相适应,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基础养老金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质要求。
【关键词】城乡居保 基础养老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必要性
基础养老金水平过低,不能保障基本生活。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显示,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平均约为120元/月,其中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70元/月,基础养老金分别相当于同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3元)的6.82%、农村人均低保标准(3744元/年)的27.44%、农村绝对贫困线(2855元/年)的29.42%。显然,目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1.52亿老年人单纯依靠养老金,完全不能保障基本生活,更无法过上小康生活。
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缺失,公平性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初建之时(即2009年试点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为55元/月,直至2015年才提高到70元/月。调整机制缺失,导致基础养老金的实际替代率水平逐年下降。相比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连续13年调增,2016年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为2373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大约只相當其1/20。虽然2018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但真正实施并落实尚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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