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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政府如何扶贫?

2018-08-13李晓巧

公务员文萃 2018年7期

李晓巧

贫穷,是有史以来人类一直力争攻克的社会经济难题。我国古代历史上,宋代的典章制度相对而言比较完备,如何取得实效,做到有效“扶贫”,宋朝也有可圈可点的措施。

宋代扶贫工作大概可分为两方面:一是确立制度化扶贫政策,二是各种具体的扶贫实践。

首先,宋帝国从制度层面对贫困问题设定了许多应对之策。宋代借鉴前朝经验,立足储粮备荒、积粮扶贫的宗旨,常规设置常平仓、义仓以及社仓。

常平仓创设于西汉,是以平籴、平粜的方式来平衡粮价的一种储粮机构。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以后,全国各地陆续设置常平仓,至宋真宗晚期,常平仓几乎做到了全覆盖,而且宋朝政府规定,常平仓基金专用于救济贫民,其他政府机构不得挪用,让老百姓尤其是城市贫困居民得到了实惠。

义仓创设于隋文帝时期,北宋初期,义仓屡设屡撤。但是通过执政实践,政府发现了它的良好社会救助功能,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确立了义仓制度,南宋也一直沿袭,通常将“常平仓”与“义仓”相提并论。

社仓的功能与义仓大致相像,最大的区别是,常平仓、义仓一般来说都是设在城里,而社仓是专为乡村农民设置的。社仓是由南宋理学大师朱熹于乾道五年(1169年)在建宁府崇安县开耀乡所首创,具体做法是由地方官府或者乡村富户提供粮食谷物,设置社仓,以低利息借贷给贫民度生计难关,或作为农业再生产的资本,对于贫苦农民的帮助极大。淳熙八年(1181年),朱熹说服了南宋孝宗在全国各地设立社仓,很快,南宋全境乡村都遍布了社仓,社仓制度对于南宋的扶贫济困、社会稳定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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