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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放管服”视角下高校科研经费问题的探究

2018-08-12许婉莹

商情 2018年36期

许婉莹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高等教育越来越受重视,政府加大了对其的扶持力度,科研经费的投入日益增加。2017年3月出台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从顶层设计上放松了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束缚,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但是“放管服”政策在高校科研经费上存在着“放”的不配套、不协调,“管”的不到位、不科学,“服”的水平不够高、意识不够强等问题,有待解决。

【关键词】放管服 高校科研经费 简政放权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要求做好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推进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其内容包括: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大多数的预算科目调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结余资金可按规定归承担单位使用:大幅度提高激励力度,不限制劳务费比例,将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上限从原来的5%提高到20%等。近年来,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稳步增长,是科研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经济基础,是科研项目取得成效的前提和保障,如何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已成为高校探索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放管服”改革,是提升我国高校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起到了减权限权、铺路搭桥、去冗归位、破枷清障,力破“中梗阻”,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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