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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落实国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之我见

2018-08-11马磊

科学与财富 2018年17期

马磊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在推进党风建设中,党委要承担主体责任,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的纪委工作者,就国企纪委如何在党风建设中结合实际,落实好监督责任,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这一课题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和思考。

关键词:党风建设 企业发展 监督指导

随着近些年来国家行政政策的变化,我国对贪污腐败的打击力度非常大,党的十九大报告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充分肯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卓著成效,明确提出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战略任务。

1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就是各级的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其他的成员,除此之外,它主要是由教育、监督和惩处构成的,教育包括党风党纪教育、案例教育、警示教育等,监督教育包含着工程招标监督、干部选拔监督、效能监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等,最后一个惩处主要是案件办理和一般信访件的处理。这些结构体系对国有企业的运行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监督这一组成结构,国有企业纪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和监督是检验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保证。在实际的工作中,国有企业纪委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责任,突出重点,完善手段、健全体系,是预防国有企业出现贪污腐败的重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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