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改增"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影响
2018-08-09张雪凤
科学与财富 2018年18期
张雪凤
摘 要:"营改增"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实现专业分工。对规模小的高新技术企业弊大于利。
关键词:营改增 高新技术企业 影响
“营改增”之前,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存在着重复征税、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等不利于专业分工的弊端。2015年5月1日我国成功推行“营改增”。
一、“营改增”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1.增值税税收弹性高,有利于组织收入
增值税是对新创造的价值额征税,可以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的各部门、领域和环节征税。只要有生产、有流通、有经营活动,有增值额就有税收,税源广阔、经常和稳定。不论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区域结构如何变化,增值税收入都会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长。
2.避免重复征税
增值税仅各环节增值额的部分征收,对转移到销售额中的在以前环节已征过税的那部分投入价值不再征税。对纳税人来说,实行价外征收的销项税抵扣掉外购物质资料中己缴纳税款即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税,这意味着售价相同的商品,单位产品的税收含量始终一致,从而有效地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3.有利于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增值税只对本流转环节的增值额征税,使得商品和劳务的总税负是在各个流转环节的税负之和,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对同一种商品来说,无论是多家企业以专业化协作生产的,还是通过一家“全能化”企业以连续生产方式制造的,只要其品质、性能相同,其总体税负大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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