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生在好人家
2018-08-09蔡寞琰
杂文选刊 2018年8期
关键词:学校
蔡寞琰
二十六岁的我正在一家律所做案子,主任常给我一些法律援助的案子。其中有一桩涉嫌故意杀人案。
当事人四十岁,看起来并非凶神恶煞,实难想象他和一桩杀人案有关联。
见到我,他哼了一声,眼珠不停地打转,冷冷地说自己已是众叛亲离,而他自己认为,他最多只是过失杀人。
打了几次交道,他大概确认我不是法院安排过来套话的人后,才卸下防备,恳求我去探望一下他在农村上学的孩子。他声音哽咽:“孩子好几年没穿过新衣裳了,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面黄肌瘦,该怎么办?以前只想着自己憋屈,从来没考虑过他的感受,这才是最大的犯罪。”
我转了好几趟车,终于到了他曾经居住的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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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正好想做一个关于留守儿童心理状况的课题,我便与校长商量,如果学校缺老师,我可以支教两个月。
校长说,“那最好了,那个班一直是我在兼着,平时校务繁忙,实在没有多少时间去照顾那孩子的情绪。”
受害人是当事人的妻子。这件事在学校早已传开,各种版本的演绎散播着。
孩子叫文文,十一岁,总是耷拉着脑袋,脸上一些被抓过的血痕才结痂,右脚在地板上来回摩擦,说话声音很小。“你会把我爸爸弄出来吗?”说完这句,他就不再开口。
我到的第一天,文文将班上另一位学生给打了。被打学生的母亲气势汹汹地来到教室。当时我正在讲课,她不管不顾地就将文文拖了出去,骂道:“杀人犯和婊子的儿子能是什么玩意儿?”
我怒不可遏,她堆着笑脸说:“不是针对你,更没有冤枉他,他爸杀人之前还是个赌鬼,不是打牌就是打老婆,总要打一样,欠了人家好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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