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数民族作家的民族身份、民族意识和民族超越的思考
2018-08-09白崇人
民族文学 2018年7期
白崇人(回族)
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民族身份,而这个民族身份一生基本上是不变的(只有个别成员有变更的可能)。
民族身份包括自然的和社会的两个要素。所谓自然要素,也可以说是生物性要素,就是我们常说的一个人的血统。这是不可变的。所谓社会要素,也可以说人文要素,就是一个人对自己民族身份的认同。如果一个人的父母分属不同民族,他(她)在18岁前可以选择父亲的民族身份,也可以选择母亲的民族身份(依我国法律)。一旦选择,一般就不再变更了。这种社会性、人文性来自民族历史、民族文化、民族心理、民族传统以及生活的民族环境等。这就有了民族认同。
民族认同是一个人民族身份的重要根基。没有民族认同,就等于丧失了民族身份。除了极特殊的情况外,血统和认同,两者缺一不可。
民族身份对于少数民族文学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定义,曾有过多种理解和不同意见。在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热烈讨论(有时是争论),最终统一了意见:凡是少数民族作家书写的文学作品都属于少数民族文学。如蒙古族作家书写的文学作品(不论是使用蒙古文还是使用汉文,也不论是本民族题材还是非本民族题材),均属于蒙古族文学。因此,作家的民族身份就成为少数民族文学赖以生发和存在的唯一条件。就是有了这唯一的条件才为少数民族文学的属性以及发展繁荣提供了既简单又科学的依据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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