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绿色价格机制”有效落地
2018-08-09廖保平
小康 2018年22期
廖保平
国家发改委近日对外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在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方向,重點聚焦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四个方面。计划到202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于2018年4月发布的《绿色之路——中国经济绿色发展报告2018》指出,我国绿色发展不平衡突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性不协调,约20%的城市和省区经济发展和可持续性严重失衡,面临环境质量退化、可持续性下降的挑战。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和生态基础上,确保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建成美丽中国,任务艰巨,挑战巨大。
推进绿色发展,必须政府宏观把控,更多地用市场的、财税的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绿色发展,而利用价格机制无疑是十分可行的手段。通过出台价格优惠或惩罚措施,能够实现绿色价值和导向引领。
因为价格不但反映供求情况,同时也是一种激励约束机制,在价格驱使下,人们会去发现、利用和发展绿色产业、产品,规避高污染行业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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