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企业的法律事务标准化建设
2018-08-06法人胡阳刘继瀛张冬丽
法人 2018年8期
文 《法人》特约撰稿 胡阳 刘继瀛 张冬丽
法律标准化建设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手段之一,对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新能源企业为例,以期能够提供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经验
法律风险作为企业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控效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进行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各企业都在探寻符合自身特点的管控模式。从业者应以工作经验为基础,运用科学管理理论,尝试构建新型法律风险管控模式——法律事务标准化建设,即对企业法律风险中政策性强的合法性风险进行标准化建设。
新能源业务法律事务标准化建设初探
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业务,整个开发过程涉及诸多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管理监督事项,这些法律手续的办理又会直接关系到项目资产的合法性,若开发过程中某些环节缺失或违规,则会直接影响电站资产的不动产权登记,严重的甚至影响发电上网或补贴电费申报;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虽然时间较短(一般仅需1—2年),但开发流程完整,涵盖项目前期、项目建设期和项目并网验收期三个阶段,参与开发建设的利益主体也较多,常涉及投资方、融资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等参建各方,这些利益主体之间关系复杂,既有利益一致的一面,也有对立的一面,在建设过程中,随着合同的履行情况,会不时出现纠纷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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