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
2018-08-03文/孙锐
北方人 2018年17期
文/孙 锐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意见的出台,我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必将对推动我国各类专业人才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人才评价涉及评价主体、评价标准和评价途径等,也就是由谁来评、评什么以及如何评等问题。一系列改革意见对人才评价机制的改进和创新,其实质是要使人才评价制度更加符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更加符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使人才评价更加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
人才评价本身具有实践性内涵
人才评价应该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专业导向,坚持“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的基本路线。而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建立人才使用、评价、成长的开放性环境,并可以通过社会认可机制,借助于市场价格杠杆,以市场主体和专业主体自由选择的方式构建人才评价标准,评判人才品质,引导人才发展,调整人才错位,优化人才配置。“将人才评价视为一种权力”,用单一的、统一的标准“框定”人才,用行政化的方式“指定”人才,用“单位化”的方式捆绑人才,实际上是蔑视市场机制,阻碍自由竞争,这样“评”出的人才必然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导致“用的评不上,评的用不上”“评在此岸、才在彼岸”的脱节现象,与我国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
因此,我们要从过去以“简单管理”“统一管理”“方便管理”的政策制定规制方式,过渡到“分类施策”和有利于人才长远发展的市场机制建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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