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治污减排的激励约束机制
2018-07-31吴国玖黄高峰
群众 2018年13期
吴国玖 黄高峰
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一个重要环节是要完善好激励约束机制,也就是综合运用激励和约束两种治理方式来鼓励特定组织或者个体的正向行为,约束其负向行为。激励是为了鼓励正向有益行为,而约束是为了抑制负向不良行为。在实际治理过程中,二者要有机结合,共同发生作用。激励约束机制必须注重激励约束的综合应用,通过奖励积极行为、约束不良行为双向发力,达到规范特定组织或者个体行为的目的。
激励约束机制可有多种方式,既可以是经济方面的激励约束,也可以是资格身份等方面的激励约束。不同的激励约束手段作用和效果也不相同,如果特定组织或者个体追求的是经济利益,则经济性的激励约束对其激励与约束作用就大;如果特定组织或者个体追求的是某种资格或身份,则经济性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就相应减弱。就污染防治而言,考虑到污染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的本性,针对其建立的激励约束机制应以经济性政策为主、其它政策为辅。重点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扩大治污减排的激励约束范围。有关排污征税(费)法律法规,都对激励约束机制的应用范围作了或多或少的限制。国家发改委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只对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做了相应规定,没有涉及非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问题。《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