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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又立新规:上市公司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也将被强制退市

2018-07-31贾国强

中国经济周刊 2018年30期
关键词:信息

贾国强

长生生物重大疫苗事件发生后,投资者关心的一大问题是该公司会退市吗?如果退市,依据是什么?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而且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今年3月份,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对2014年制定的退市制度进行完善,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将有关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具体情形的规定,补充修改为“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即上市公司被暂停或终止上市交易的原因,除了原有的欺诈发行、重大信披违法外,又新增加了“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一项。

最近4个月内,已经有*ST吉恩(600432.SH)、*ST昆机(600806.SH)、*ST烯碳(000511)、*金亚(300028.SZ)、*ST百特(002323.SZ)等5只股票被启动退市程序。其中,前3只退市的原因是连续3年亏损,后两只均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披违规被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并且还皆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而被重罚。

6月26日,证监会官网称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犯罪案件。证监会调查发现,金亚科技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构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首次公开发行核准。其中2008年、2009年1月至6月虚增利润金额分别达到3736万元、2287万元,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109%。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调查还发现,金亚科技和相关人员还存在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资金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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