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1世纪初洪涝灾害的特点及其成因分析
2018-07-30袁华斌
南方农业·下旬 2018年4期
袁华斌
摘 要 湖南省是一个洪涝灾害多发的省份。进入21世纪以来,湖南省洪涝灾害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如洪涝灾害发生频率高、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山丘区洪涝灾害所引发的山洪灾害发生频繁、洪涝灾害损失严重等,对湖南省各方面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基于此,通过分析得出的这些特点和原因,为政府部门制定出相应的防洪抗灾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关键词 洪涝灾害;山洪灾害;人类活动;湖南省
中图分类号:S422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8.12.085
受地形、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湖南省一直洪涝灾害频繁,多雨则涝,大雨则洪,少雨则旱。历史资料显示,湖南省洞庭湖区平均3年发生一次较大洪水,南部丘陵地区平均1.6年发生一次较重旱灾。进入21世纪以来,湖南省洪涝灾害又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对湖南省各方面造成了较大的损害,也严重影响了该省的可持续发展。
1 湖南省21世纪初洪涝灾害特点分析
1.1 洪涝灾害发生的频率高
湖南省历来洪涝灾害频繁。1958—2000年,湖南省出現的全省性的洪涝灾害有16年,频率为37.2%,约3年一遇;湖南省洞庭湖区平均3年发生一次较大洪水。而进入21世纪以来,湖南省洪涝灾害的发生频率又有了新的变化。
据《湖南省2000年—2008年防洪抗旱工作总结》中的数据统计,全省在21世纪初的9年间共发生水灾46次,其中大水灾8次、中水灾12次、小水灾26次,主要发生在邵阳、怀化、郴州、自治州、永州等山区和常德、益阳、岳阳等湖区。9年间,湖南省大水灾的发生频率为1.125年/次,中小型水灾发生的频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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