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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闻报道中的人文关怀与信息公开

2018-07-29李志方

青年时代 2018年13期
关键词:网络传播信息公开人文关怀

李志方

摘 要:在各类新闻报道中,人文关怀一直是人们十分关注的话题之一,以人为本,尊重人性及个体需求是人文关怀的重要主旨。尤其在重大灾难报道中,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是广受关注且对人们的生活、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的,也更加符合人文关怀的核心内涵。在当今网络传播高度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应更加关注对人本身的关注与关怀,以更加客观公正的视角切入对新闻媒体的灾难报道,尤其是“人为灾难”报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新闻报道;人文关怀;信息公开;网络传播

近年来,在新闻报道中缺乏人文关怀的事件频频发生,尤其在众多灾害事件发生后,新闻从业者往往忽视新闻本身的人文关怀理念,忽视主人公的主体地位和关怀意识,也忽视了传播过程中对受众和当事人造成的影响。相对于自然灾难而言,人为灾难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灾难。由于参入了人为因素,人为灾难报道往往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对事件真相的调查往往容易受人为因素的阻扰,给调查报道带来一定的难度和障碍;二是,人为灾难往往隐含着某种社会冲突因素,因此报道更易引发公众舆论,对报道所引发的社会效应应给予充分的关注;三是,这类报道更应注重客观、全面、平衡的报道原则。

一、合理采取措施,及时公开信息

及时公开灾难信息,是减缓和消解灾后可能发生的社会冲突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实告诉我们:实行灾难信息的屏蔽,不利于消除由灾难引起的社会冲突,而只会增加人与人之间的猜疑,增加公众对政府和新闻传媒的猜疑,使对政府和媒体的不信任情绪像瘟疫一样流行。

无论是何种灾难,在它发生以后,政府和媒体都需要于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开灾情信息。信息公开,则社会和人心可望稳定;信息屏蔽,则社会和人心无稳定可言。早公开,则主动;迟公开,则被动。权威信息缺失,各种传言就会纷至沓来;主流媒体集体失声,流言蜚语就有了传播的市场。在灾难发生后,国内媒体如果不在第一时间报道灾情,丧失先声夺人、先发制人的良机,那么境外媒体就会抢占第一时间,由于其背景和动机十分复杂,在某些报道中往往真相和假象混杂,从而对公众造成不同程度的误导。在此情势下,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将变得及其困难。

网络传播的高度发展,也使得对灾害信息的公布必须准确、及时。一方面,网络传播的运用使得传播者不再仅仅局限于专业的新闻媒体,任何普通的网络使用者都能够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信息的发布渠道变得“草根”化了。许多信息被网友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传播了出去。互联网时代的“自媒体”传播模式使对信息的控制几乎无从入手。因此,在网络传播时代,对灾难信息实行封锁是不现实也不恰当的。另一方面,网络传播虽然迅速,但其真实性往往难以保障。尤其是在面对较复杂的灾难情况时,不经严密的调查就将捕风捉影的“事实”发布于网络,往往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在对灾难发生原因的解读上,网络更是难以将准确、理性的解读传达给公众,对灾难的错误归因通常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鉴于此,及时、准确地公开灾难信息势在必行。

灾难信息公开十分必要,但同时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社会的民主和政治的开明是信息公开的保障,媒介技术的发展和传播方式的改变是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改革开放以来,在灾难信息公开的问题上,存在几个重要节点:一是1978年12月举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渤海2号事件进行的公开报道、舆论监督和对责任人的问责,是灾难信息报道进程中的重大突破。二是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的重要命题。三是2003年5月12日实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强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四是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公布和实行为新闻媒介全面介入社会管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针对近年来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频发,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由此,信息的公开开始具备了政策上的可能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络传播模式的应用也使得信息的即时公开成为可能。网络论坛、博客是发布信息的重要平台,而新兴的微博也正日益使信息的发布更加便利,即时性更强。新闻媒体积极利用网络发布信息,要注重时效性与准确性兼顾,避免网络传播中谣言扩散的弊端。

二、保持人文关怀,敢于面对挑战

相比较而言,人为灾难信息的公开,其难度远甚于自然灾害信息的公开。主要是因为:(1)人为灾难其中参入了人为因素,地方管理者、事故责任人、出于保护个人隐私或安全考虑的受害者等都有可能阻碍媒体对事件真相的调查和报道。(2)人为灾难往往隐含着某种社会冲突因素,信息公开失实或不当都容易引起人心和社会的动荡,使矛盾激化。(3)人为灾难报道中一些关键信息的公开往往考验着媒体和记者的勇气胆识与专业素养。为应对以上挑战,媒体和记者应在以下方面付诸努力并有所突破:

首先,以调查揭露真相为崇高的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在报道方式上,调查性报道和解释性报道可以被运用来进行人为灾难的报道,调查真相,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调查原因和背景,对灾难的发生进行深度解读。2010年3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发表了2万字的山西疫苗乱象调查报告,同日,山西省卫生厅通过新华社对报道予以了驳斥,称“山西疫苗乱象调查报道基本不实”。在进行人为灾难的调查报道过程中,记者和媒体往往面临许多阻挠甚至是威胁,而在报道之后还可能面临“不实”、“诽谤”的职责,甚至可能被告上法庭。记者和媒体面对这种挑战,需要具备调查、揭露真相的使命感,发现寻找真相的专业能力,以及接受危险困境挑战的勇气。

其次,在公开信息時应具有正确的判断与解读。信息的公开在人为灾难报道中十分重要,但由于种种人为因素的参入和社会冲突因素的影响,必须对公布信息的方式和时机做出正确的判断。2010年菲律宾人质事件中香港游客8人死亡,6人受伤。其间,菲律宾的ABS-CBN、GMA、ANC、Tele-Radyo、Net21 and Q和ABC5频道,甚至是菲律宾政府频道都在以让人屏息和欠缺考虑的方式报道这场人质危机,后被批评为“死亡直播”。 在现代传播生活中,“全程追踪”、“深度解秘”式的报道无疑是符合新闻专业主义内在逻辑的,但步步紧逼的过度追逐,又在很大程度上对事件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这一典型案例说明媒体在进行人为灾难报道中公开信息需对事件的情况有基本的判断,为吸引眼球而不计后果地在不恰当的时刻公布信息容易对事件产生不正当的干预使事件情况恶化。人为灾难的报道过程中,信息公开后应有正确的解读,尤其体现在对原因和影响的解读上。2007年4月16日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发生了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事件,《今日美国》以回归为主题的报道《尽管恐惧,学生返回了宿舍》(Despite fear,students head back to dorms)、《重新开课,悲痛以另一种形式继续》(Grieving takes different forms as classes resume)集中报道师生的心理、行为反应,展示校园枪击的重大社会影响,从突发事件转向正常生活回归的场景。人为灾难往往会给公众造成伤害,容易引发不理性的行为,新闻传媒作为灾难信息的传播者,其传播的信息要有利于引导公众回归冷静和理性,有利于社会矛盾冲突的消解。

第三,对人为灾难某些关键细节信息的揭露是对记者勇气和职业素养的考验。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的初期报道中,没有媒体明确提到“三鹿”,只是称“某品牌”奶粉,许多婴儿的家长十分恐慌,不清楚自己家使用的奶粉是否“有毒”,直到《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发表题为《甘肃十四名婴儿疑喝三鹿奶粉致肾病》的报道。这类关系重大的关键性细节信息的公布更容易受到责任人的阻碍,也会关系到记者本人及新闻媒体的名誉和安危,因此其公布难度更大。在一些矛盾冲突较明显的事件中,信息公开还存在另一个困境,即官方网站或媒体虽然及时公布了信息,但由于缺少必要的调查和有力的客观证据,仅将一个简单的结论呈现出来,给人以武断的感觉,公众对所公布的信息持不信任的态度。

2010年12月25日发生在浙江乐清的“钱云会事件”的信息公布和真相调查过程正体现了这种困境。事件发生的当晚即25日晚,乐清市公安部门发布通告称,乐清市虹南公路寨桥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民警赶到现场时,钱云会已经死亡。而25日—26日,网络上“上访好村长被杀”的帖子被热捧,对“交通事故”说法的不信任声音此起彼伏。26日温州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从现场痕迹看该事件为交通事故。27日乐清官方举办发布会称该事件系交通事故。28日温州警方介入调查,并于29日称排除谋杀可能。然而以上官方说法却仍未取得公众的信任,30日多名网友组成调查团飞抵乐清。

在这个事件中,虽然官方及时公布了信息,但却不仅没有满足公众对真相的知情权,反而引起了公众普遍的质疑。除固有的社会矛盾因素(如官方与民众的矛盾、农村土地征用中的矛盾)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官方公布信息时仅仅将一个结论抛出,缺少严谨的调查取证以及对调查取证过程的报道,难以令人信服。这样简单,甚至武断地发布信息,即使十分及时,也不能起到揭示真相、稳定人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的作用。而媒体在发布事件调查的信息时,虽然比较详细,但同样缺乏真正细致深入的调查,公众能够看到部分事实的列举,但依然难以通过媒体的报道了解事件真相。由于人为灾难本身的特殊性,给人为灾难报道中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带来了更大的难度。然而,人为災难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布一方面对社会稳定关系重大,另一方面也是新闻媒介必须担当的责任与使命。

参考文献:

[1]丁柏铨.人为灾难及其报道刍议——从社会冲突角度所做的探讨[J].新闻大学,2010(3):102-103.

[2]丁柏铨.人为灾难的特点与报道规律[J].新闻前哨,2010(11):132-133.

[3]汤天甜.突发危机事件中媒体传播的专业逻辑与身份边界——以菲律宾人质劫持事件中的“死亡直播”为例[J].新闻记者,201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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