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从弗洛伊德人格理论看心理描写
2018-07-28张芸梦
世界家苑 2018年7期
张芸梦
摘 要:心理活动在弗洛伊德看来是多层次的意识活动的结果。在小说《红与黑》中,司汤达深入于连的内心世界,精确地抓住了于连每一个细小的心理变化,从而细腻地体现了于连感情发生剧烈转换的整个过程。而在作为心理描写大师享誉世界文坛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其小说《罪与罚》中同样深刻剖析了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在犯罪前后的心里挣扎过程。因此,本文试从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来对比分析司汤达《红与黑》与《罪与罚》中对人物的心理描写,从而对小说人物有一个更加立体、饱满的认识。
关键词:弗洛伊德;人格理论;《红与黑》;《罪与罚》;心理描写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认为人格结构包括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人格中最为原始、模糊和不易把握的部分,包括各种欲望和冲突,是一种完全没有目的的能量储备行为,是来自本能寻求满足的动力。“自我”是在本我的表面,处于前意识和无意识之间,在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性和审慎。“自我”除了具有知觉、记忆、思考和动作等一般机能外,对外主要是感受现实,处理个体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如果说“本我”是指一个人主观的“想要做什么”,那么“自我”就是在权衡现实的各种可能性后,通过理性的判断得出的“能够做什么”,是一种调节现实和主观意愿的一种机制,为了得到一个较优的结果,往往要向现实妥协。“自我”已然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体,他使人郁结于理想与现实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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