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能量”不是背锅侠
2018-07-28余飞
电视指南 2018年5期
关键词:概念
2018年1月29日,央视副总编辑彭健明宣布五条购剧新政,主要包括价格大幅度提升、剧目集数不再限制、优秀剧目播后重奖、及时付款不拖延、优秀剧目将在央视核心频道套播或展播等等。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五条新政,说穿了就是:你只要拍出我们认同的作品,我就尽可能给你更多的荣誉和利益。
很多人看了这条新闻,都觉得非常受鼓舞。尤其是此前一些在市场上表现不佳的公司,觉得自己的春天来到了,可以撸起袖子加油干了。
且慢,先弄清楚一个问题。
央視认同的作品长什么样儿?
其实大家心里都有数,就其气质来讲,肯定是定位于大气、厚重、深刻、真实的剧目;就其类型来讲,是大剧、正剧,弘扬正能量已经不能算标准了,那是标配。但仅仅只是弘扬正能量这么简单吗?当然不是。
我向总局某领导汇报我们公司工作的时候,曾经非常“嘚瑟”地说:“我们公司做的全是正能量。”领导当场就“呵呵”了:“仅仅是正能量可不行,因为全国一万多家公司,每一家公司都说自己是正能量,那正能量这个东西,就不能算是一个特色了。”
弄得我顿时“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原来是自己想简单了、浅薄了。想用“正能量”这样一个标签就一劳永逸地解决立意问题并蒙混过各种审查关口,“正能量”表示不愿意背这个锅。
我们现在与国际总公司等大公司、大平台也有多个项目合作,全是那种典型的央视“正能量”剧,但制片人对我们的要求非常明确:既要符合央视剧的气质和类型,也必须能拼过排名前五的卫视播出剧目的收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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