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工程改造方案浅析
2018-07-26杜志新
中国环保产业 2018年7期
杜志新
(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广西 北海 536017)
引言
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规程》(DL/T 5046-2006)。2007年11月颁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明确要求在钢铁、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2015年4月,国务院颁布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
燃煤电厂现有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可在一定程度上去除废水中的重金属、SS、硬度离子等杂质,水质有所改善;但废水中高浓度氯离子无法去除,且硬度离子去除不彻底,处理后的脱硫废水存在很强的腐蚀性,废水无法回用至电厂脱硫系统或其他系统,若直接排放将严重污染环境。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环保要求的趋严,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已势在必行,现有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已无法满足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零排放”的环保、环评要求。因此,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必须进行改扩建。
现行的传统火力发电企业的脱硫废水处理一般采用中和沉降絮凝箱方法,该工艺为传统的三联箱处理工艺,其工艺流程为:混凝沉淀法处理,经中和、絮凝、反应、沉淀、分离等方法对脱硫废水进行预处理,污泥进行压滤外运,处理后的脱硫废水一般达标排放或干灰加湿、灰场喷淋等简单回用。
1 国内外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方法概况
1.1 蒸发结晶法
废水蒸干系统是将脱硫废水通过高温蒸发,蒸发过程可采取不同的工艺,如多效蒸馏、多级闪蒸、蒸汽压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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