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析《正义论》中原初状态的设计:正义与“无知之幕”

2018-07-18何室鼎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济南250001

名作欣赏 2018年23期
关键词:环境

⊙何室鼎[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济南 250001]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颇具新意地提出了一种“原初状态”(original position)下的人以及这些人协商和表决订立关于正义的契约的设想,并通过演绎这种设想中人们的处境和可能反应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概念及其两大基本原则的合理性。这样的证明既承续了启蒙运动基于人自身理性、自由平等订立契约来构建理想社会制度的探索,又可通过经验可及的设想回应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诘难,从而提出了在20世纪重新建立一种康德式的道德法则的可能。

这种“原初状态”既不是时间上的“源头状态”或“早期阶段”,也不是罗尔斯所描述的现代社会中个体人的日常生存状态,而是处在两者之间。在笔者看来,这样一种“原初”所力图回到的本真、本性、本心所追求和关涉的“本”,从一开始就不是时间上或者逻辑上的生成演化之“源”,而是从现实状态中获得的特殊状态。

一、从英语语义出发看罗尔斯对“正义”的界定和要求

罗尔斯对“Justice”的界定与英语中这一单词的字面含义联系极为紧密。对于非英语母语者而言,探讨“正义”的内涵及其要求离不开对英语语言的考察。在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中,“justice” 与道德和政治哲学相关的含义为“the quality of being just or righteous”及其具体行为展现;而“just”与这一含义相关的解释为“most people consider to be morally fair and reasonable”。

首先,正义是独立的价值标准。它包含了自在于其中的价值标准并要求与之相应的独立的价值判断,这些价值标准和判断独立于其他价值,与其他价值只存在有限的、足以让我们在其间划分出界限的相互影响和制约关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环境
长期锻炼创造体内抑癌环境
一种用于自主学习的虚拟仿真环境
孕期远离容易致畸的环境
不能改变环境,那就改变心境
环境与保护
环境
孕期远离容易致畸的环境
高等院校环境类公选课的实践和探讨
掌握“三个三” 兜底环境信访百分百
我国环境会计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