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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代楷書構件合併的原因分析

2018-07-16吳賢華

北方文学 2018年9期

吳賢華

摘要:楷書產生於漢末,形成於魏晉時期,成熟於隋,定型於唐,一直沿用至今。隋代楷書上承魏晉,下啟初唐。正處於楷書字形由混亂到趨於規範的過渡時期,異體繁多。而這些異體字的形體變異往往反映在構件的變異上。通過對《北京圖書館藏曆代石刻拓本匯編》中所錄隋代石刻楷書文字進行窮盡性構件拆分和構件合併情況的考察,探求構件合併乃至構件變異的原因所在。

關鍵詞:隋代楷書;構件合併;原因

隋代楷書上承魏晉南北朝,下啟唐朝,處於由萌芽向成熟穩定過渡的時期。其使用面貌雖混亂且複雜,但過渡性特征明顯。這一時期的文字形體特點主要表現為異體繁多。而這些異體字的形體變異往往反映在構件的變異上。構件再向下細分就是筆畫,再向上組合就是整字,是研究文字變異的關鍵所在。由此,我們通過構件合併現象的共時描寫以探查文字變異的原因所在。

一、隋代楷書構件合併概述

我們以隋代最為豐富可靠的出土文獻即石刻材料為載體,通過共時的窮盡性構件分析,觀察構件變化的總體面貌和特征,發現其運動的規律和總體趨勢,尋找構件變異的原因,為探求漢字演變規律提供可靠的佐證,也為該時期的文獻考證及疑難俗字的釋讀提供參考。

形體上本不相同的幾個構件,因各種原因而變得形體相同了,我們就稱之為構件合併。隋代石刻楷書中變異字總體數量占楷書總數的絕大多數,這些變異字有的是筆形上走勢、曲直等變化,有的是筆畫增、減或改變,有的則是構件發生較大變異。其中,有的已經影響到構件識讀,有的與系統內其他構件相混淆。如:

《隋二》071《□墮及妻趙氏墓誌》6_5“穎”作,

頻次5;《隋二》165《杜君妻鄭善妃墓誌》6_7“族”作,頻次5;《隋一》101《段威墓誌》8_24“潛”作,頻次20。構件“禾”、“矢”、“旡”都變為“天”,“禾”“矢”“旡”原本與“天”形體不同,而書寫時卻變得相同,於是我們說,構件“禾”“矢”“旡”合併為“天”。

通過對《北京圖書館藏曆代石刻拓本匯編》中所錄隋代部分近9萬字楷書文字進行窮盡性構件拆分和構件合併情況的考察,分組歸納出發生合併的構件及參構字例,如“?”組(“廿”“艹”“从”“竹”等構件合併為“?”)、“穴”組(“冖”“宀”“?”等構件合併為“穴”)、“天”組(“禾”“矢”“旡”等構件合併為“天”)、“攵”組(“文”“又”“殳”等構件合併為“攵”)、“氵”組(“衤”“彳”“冫”“彡”等構件合併為“氵”)、“一”組(“丱”“心”“灬”“犬”“八”“从”等構件合併為“一”)、“上”組(“土”“七”“戈”“匕”等構件合併為“上”)等等。

二、隋代楷書構件合併原因

究其構件變異原因,首先脫離不了漢字發展演變的內部原因,主要體現在漢字本身趨簡的總體走向、漢字構字特征和形體特征以及筆畫特點等三大方面。同時,構件的變異與其書寫載體、書手主觀因素以及社會政治背景等方面也緊密相關。

(一)內部原因

經過隸變的混亂局面之後,漢字楷書在魏晉南北朝開始萌芽,至隋代到達趨於成熟的過渡階段,唐代楷書成熟,基本定型。漢字不斷演變,形體有很大變化,但漢字的性質和發展總趨勢始終未變。

1.簡化的總體走向

隋代楷書構件合併運動中,主流趨勢是趨簡,同時又有個別書寫有增繁復古的的傾向。文字簡省,便與書寫,這是文字符號系統記錄語言的工具性質決定的,符合語言文字的經濟節約性原則。

文字作為記錄語言的系統符號,其工具性特征十分明顯,而工具總是以便於使用為前提,並以經濟便捷為基本原則。毛遠明先生將漢字經濟性原則的表現歸納為以下六點:一是文字形體總量控制,不能無限膨脹;二是文字書寫簡潔方便,形體不能過於臃腫,三是文字結構適合書寫習慣,不妨礙運筆;四是文字構型符合形音體系的性質,以幫助理解詞義,盡量不破壞構字理據,以減少釋讀的困難;五是構件數量盡可能少,攜帶的音義信息盡可能多,構字能力盡可能強;六是文字形體要有系統性,有規律性,便於系統記憶,盡量做到記住一個,能類推一片。①

從我們對材料的整理中得出,構件合併的方向往往都是筆畫多的朝著筆畫少的合併、複雜的朝著簡單的合併、違背書寫習慣的朝著順應書寫習慣的合併、構字能力弱的朝著構字能力強的合併。如,構件“禾”“矢”“旡”變為“天”、構件“旡”“矢”“先”變為“夫”。從筆畫多少和書寫難易程度看,“天”和“夫”都為四畫,“水”和“旡”筆畫數雖然也是四畫,但都有折筆,筆畫相對複雜,而“矢”“先”的筆畫都大於四畫,且“先”也有折筆和勾畫,書寫起來更為複雜。“天”和“夫”只由基本的橫畫、撇畫、捺畫組成,相對於折筆、勾畫來說,更方便書寫運筆。從構字能力看,“天”和“夫”做單字使用時本身就都屬於常用字,使用頻率極高,尤其是“天”,作構件時構字能力也極強。“旡”“矢”“先”等構件構字能力則相對較弱。在材料的窮盡整理中,我們尚未發現構件“天”變為其他幾個構件的情況。這也充分證明了“天”在各方面超越其他幾個構件的優勢地位。

合併為記號構件也同樣符合這樣的經濟便捷原則。如,構件“丱”“心”“灬”“犬”“八”常寫為“一”、構件“廿”“艸”“从”“竹”變為“?”、構件“乚”“又”變為“冫”等。不難看出,這些記號共同具備的最大特點就是簡潔,不論從筆畫數、筆畫複雜程度、還是運筆習慣來說,都具有絕對的優勢。因此這種記號化現象十分常見,且常常可以类推一片。

還有一部分字的構件省簡就來得更加粗暴,有些直接省去聲符、形符或義符,有些是幾個構件黏合為一個構件,有些是構件變為無理據的記號,有些是構件整體省簡只保留了基本輪廓。如蓋——盖、屬——属的簡省屬於幾個構件的粘合,雲——云為省去形符,裏——里、爾——尔、兇——凶為省去義符,幹——干、為省去聲符并改用其他聲符,業——业為省去義符和部分聲符,萬——万、無——无、斷——断、禮——礼等字為整體或部分省變為無理據記號。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在使用中被廣泛接受而變成正統,流傳下來,成為現代簡化字的直接源頭。

以上三情況都符合漢字簡化的趨向和經濟便捷原則。前兩種與構件合併密切相關,後一種偶爾涉及構件合併,但在漢字簡化中佔據著重要地位。

構件合併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偶然、臨時性的變異,違背漢字發展總趨勢,有些因不符合文字使用的要求而逐漸淘汰,有些則被人們所接受而更加廣泛使用。

2.漢字的構字特征

從漢字結構而言,最主要的方式是形聲組合,屬於組裝型構字。從構件的角度看,是用一個個構件按照不同層級組裝成字的。整字由構件組裝而成,構件又由筆畫組裝而成。組裝過程中,往往由于避繁趨簡或者不注意細節等原因,導致構件混訛而合併。而最大原因還在于漢字總體的運動發展方向是趨於簡化。

漢字由構件組成,單獨的漢字作為符號,彼此的差異度是其存在的基礎。如果差異度不大,會導致認讀、使用時的產生混淆。我們發現,構件運動發展的過程中,有時,并不强調差異度。一些原本形體差異較大的構件,會變異為形體相同的構件。這種不强調差異的趨向,是構件合併的重要原因。

如形近構件“彳”“彡”“衤”變為“氵”,構件“土”“七”“戈”變為“上”;又如其他形體無關的構件“灬”“心”“从”“犬”“丱”“八”變為“一”,構件“土”“匕”“艹”變為“亠”等。這類情況很多,這裡不再舉例贅述。

3.筆畫

筆畫的多少、筆形的差異、筆畫的搭配方式,是不同構件之間彼此區別的重要特征。但是由於漢字系統的基本筆畫很少,而構件的數量卻多得多,這就必然造成有些構件之間的形體差異很小,在書寫過程中容易訛混,造成構件的合併。如“矢”“旡”“天”“夫”,四者各有其固定的音義,本來屬於不同的構件。但是從形體上看,其輪廓和筆畫走勢卻大體相似,四者多訛混而產生構件合併。

“矢”變“夫”:“知”——,《隋一》054《□和墓誌》15_26“知”作,頻次9。

“旡”變“天”:“潛”——,《隋一》101《段威墓誌》8_24“潛”作,頻次20。

“夫”變“矢”:“規”——,《隋一》006《封忠簡妻王楚英墓誌》23_8“規”作,頻次14。

“夫”變“旡”:“規”——,《隋二》153《張濬墓誌》9_22“規”作,頻次3。

“夫”變“天”:“替”——,《隋二》057《郭達墓誌》8_4“替”作,頻次1。

“矢”變“旡”:“矩”——,《隋二》071《□墮及妻趙氏墓誌》5_15“矩”作,頻次4。

從我們收集的材料來看,隋代石刻楷書用字“矢”變“夫”或“天”的用例最多,涉及的字也最廣。其他變化都局限于幾個使用頻率較高的字中,如“規”“矩”。而“天”幾乎不會變為其他構件。這也正從一個側面說明該時期儘管人們對相似構件的運用仍處於較混亂的狀態,反映出構件合併傾向,但在相似眾體中做出取捨時,有意識地盡量使用形體相對簡單易寫且更通用的構件,其現象與漢字趨簡的總潮流是一致的。

(二)外部原因

外部原因涉及多個方面,這裡我們重點闡述幾個主要的外部原因:

1.載體與刻寫工具的影響

石刻楷書以石刻為載體,石頭質地堅硬,刻刀又比較尖銳,所以在鐫刻的過程中,很容易增減筆畫,甚至改變結構,以方便鐫刻。按照鐫刻的方便程度來說,通常筆畫越少越易於刻寫,直筆要比斜筆、折筆和勾筆更易於刻寫,點畫比長筆更易於刻寫。因此刻寫時往往因為追求刻寫方便而致某些形體差異較小的構件發生合併。如構件“七”“匕”“戈”變為“上”,勾畫、斜筆均變直筆。構件“彳”“彡”變為“氵”,撇畫、豎畫等長筆變為點畫。記號構件就更為簡潔了,多為最基本筆畫構成,十分易於刻寫。

后代的版刻、手跡,也有同樣寫法,故而也常見字形的變異。

2.書寫者文化水平和個人意志的差異

石刻文字一般先由書手書丹,再由刻工鐫刻,是書手與刻工合作的成果、筆與刀結合的產物。學識修養較高的文人在書寫時會注意文字書寫規範,發生合併的可能性相對較小。可是由於隋代對碑刻的限制,石刻尤其是墓誌的刻寫常常是私下偷偷進行,因此,學識修養不夠的書手就會發生更多訛誤。

還有很大一部分碑文并非先由文人學士書丹,有的直接以刀代筆,隨手鐫刻,刻工的文字學水平一般就比較低,運用時趨簡、不注意細節,常常疏忽大意或追求寫與刻的方便臨時改變構件形體,致使與其他構件發生合併。

另外,石刻篆文、書丹、鐫刻大都是分工完成的,由同一個人完成的甚少,因此,撰文不誤,而書丹、鐫刻訛誤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3.官方規範力度不夠

文字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不是個人所能左右。歷史上大規模的漢字整理與規範無不借住政府的力量,依靠行政命令,在全社會廣泛展開。

隋代結束了西晉末年以來近三百年的分裂混亂局面,初期革除積弊,頗多創新,社會安定,經濟發展。但很快就陷入經濟凋敝、民怨沸騰的局面而滅亡。國家統一時間短暫,後期又陷入動蕩,文字政策難以統一。

因此文字的使用還較為混亂,有一定的隨意性,尤其為楷書構件的偶然合併提供了空間。

隋代雖然曾開科舉、設“書學”,但整理異體字、規範漢字、開展正字的工作一直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到唐代統一且經濟繁榮之後,才真正實施。《干祿字書》《五經文字》《九經字樣》等規範的字書便是唐代正字運動的產物。但從敦煌寫卷中使用的文字來看,唐代的規範字體既有對隋代中不適應漢字發展和社會需求的異體進行清理和復原,也有不少是根據隋代發生的異體中而來,進一步規範化。

注釋:

①毛遠明.漢魏六朝碑刻異體字研究[M]].北京:商務印書館,第508頁.

參考文獻:

[1]毛遠明.漢魏六朝碑刻異體字研究[M]].北京:商務印書館,第508頁.

[2]王立軍.宋代雕版楷書構形系統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61.

[3]北京圖書館金石組.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彙編(隋唐五代十國)[M].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

[4]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字典(第二版)[Z].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2010.

[5]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Z].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

[6]漢·許慎.說文解字[Z].北京:中華書局,2013.

[7]李圃.古文字詁林[Z].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

[8]李學勤.字源[Z].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

[9]唐·顏元孫.施安昌編.顏真卿書《干禄字书》(唐拓本)[Z].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0.

[10]唐·張參.五經字樣[Z].北京:中華書局,1985.

(作者单位:西南大學文學院)